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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3人3年盗车100辆获刑 判决书长达67页--中国国情网
2012-05-20

  3月30日,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赵江苏、赵冬阳、赵松广偷盗汽车案作出一审判决。据悉,三被告共同或分离伙同他人累计偷盗汽车100辆,涉案价值约1442万元。据了解,赵江苏、赵冬阳、赵松广三人自2009年1月开端到2011年11月底,在不到3年的时间内,共同或分离伙同他人,在江苏、山东、浙江、安徽四省多个地方偷盗汽车100辆,并窃取车内现金8400元,偷盗财物共计价值14419286.15元。其中,赵江苏参与偷盗车辆77辆及现金8400元,偷盗财物共计价值11155549.88元;赵冬阳参与偷盗车辆65辆及现金8400元,共计价值9962379元;赵松广参与偷盗车辆12辆,偷盗财物共计价值1544339.15元。

  法院审理查明,除了涉嫌偷盗罪以外,三被告还涉嫌其他犯法。昨天上午,快报记者从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拿到了此案的判决书,判决书长达67页,分离从偷盗、掩盖隐瞒犯法以及损害三个部分对三名被告提起诉讼。法院以为,被告人赵江苏、赵冬阳、赵松广以非法占领为目标,与他人共同机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特殊宏大,其行为均已构成偷盗罪,且系共同犯法。被告人赵江苏击打他人并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损害罪,被告人赵冬阳收购他人偷盗车辆,其行为已构成掩盖、隐瞒犯法所得罪。最终,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赵江苏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体财产;被告人赵冬阳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体财产;被告人赵松广有期徒刑17年,并处分金人民币25万元。此外,法院还责令三名被告依照各自偷盗数额连带退赔给被害人。

  现代快报记者 王晓宇

  通信员 盛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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