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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车祸赔偿纠纷 一两天可解决--中国国情手册
2011-04-02

  发生交通事故后,市民除选择警方当场行政调解外,还可进行人民调解或司法调解。调解不成,可由交通巡回法庭当场立案,随后保险服务站将快速办妥赔付。昨日,晋安区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多元调解中心挂牌成立,这是福州成立的首家道路交通事故多元化调解中心。

  调解中心位于晋安区红光路晋安交巡警大队旁,内设行政调解委员会、司法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保险服务站等工作机构,与晋安交巡警大队形成多元化的调解工作机制。

  调解、审理、赔偿实现“一条龙”服务

  调解中心的工作模式是:交巡警部门对交通事故现场能够调解的,给予当场行政调解;对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调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协助处置;上述情况外的交通事故,引导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人民调解,或交警部门的行政调解或司法调解委员会的司法调解。调解达成协定且实行赔偿的,灵活车有保险的,“保险服务站”即时予以保险确认;调解达成协定未实行的,引导其申请巡回法庭进行司法确认;对行政调解或人民调解达不成协定的,引导当事人到巡回法庭司法调解或立案处置。

  其中,巡回法庭以庭外调解为主,对须要开庭审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快速判决。同时保险服务站的快速保险确认,也免去当事人再跑保险公司的麻烦,从而实现交通事故受理、审理、赔偿“一条龙”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调解中心的调解员不收取任何费用。对于交通事故中当事方或事故受害人是孤寡老人、残疾人或家庭特殊艰苦等弱势群体的,经申请符合条件,由法律支援中心指定律师为其供给法律支援。

  此外,作为调解中心重要环节的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可直接收理交通事故伤害赔偿调解、诉前财产保全、司法调解确认、法律咨询等,能有效地引导交通事故双方进入民事诉讼程序,开辟交通事故诉讼案调解、诉讼、赔付绿色通道。

  一般车祸赔偿纠纷一两天即可处置

  据了解,以往处置道路交通事故,法院对峙案落后入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结期限为三个月,现在该中心设立了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当事人双方现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种手腕,到达快速受理、快速办理的效果。省却了法院一审、二审、再审等程序,解除了很多后顾之忧,到达“双赢”效果。据介绍,一般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处置只需1-2天,比原来缩短2个月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