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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世界通特大传销案二审维持原判 主犯判9年--中国国情手册
2011-06-14

  新华网南京6月9日电(记者 王骏勇)江苏省镇江市中级法院9日对广受关注的“世界通”特大传销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施永兵等人的上诉,保持一审判决。

  2011年3月29日,镇江市京口区法院对“世界通”传销案进行公开宣判,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主犯施永兵有期徒刑九年,判处从犯强某、傅某、邵某、王某有期徒刑二至四年不等,并处相应罚金,涉案赃款予以追缴。判决后,施永兵等人均提出上诉。

  镇江市中院审理以为,2007年1月,施永兵在香港注册成立“世界通”公司,并先后招募强某、傅某等人加入“世界通”公司。他们谎称“LINK-WORLD”软件是由美国投资公司加盟开发的高科技产品,以点击广告赚钱是引入广告发布商共同承担经营成本等作虚伪宣传。公司设计了“协同分销代理制”的营销模式,将代理商分为6个级别,规定至少一次性购置5张该软件卡,交纳人民币4496元才干成为代理商。代理商则根据直接发展下线的数量及售卡总量提升级别,获得必定比例的提成,从而刺激代理商不断发展下线,勾引他人参加。

  实际上,“世界通”公司发送的广告均为无主广告或免费试播广告,未取得任何广告收入,广告回馈款源于后加入代理商购置软件卡的款项,系典范的组织、领导传销犯法活动。

  据调查,2007年11月至2009年6月间,施永兵等人在全国20多个省区市发展各级“世界通”代理商13.5万余人,销售软件卡480余万张。

  此案由国家工商总局移交公安部,由公安部指定江苏省公安机关侦办。2009年6月始,江苏省镇江市公安局在公安部经侦局和江苏省公安厅的共同指导和参与下,成立专案组,对此案依法立案侦察,在深圳、海口、长春等地同时展开行动,共抓获包含施永兵等公司高管在内的犯法嫌疑人7名,并在法定期限内依法侦察终结、移送起诉。

  全国各地公安机关也依照公安部的统一安排,不断推动对“世界通”传销犯法活动的打击查处工作。截至目前,安徽、湖北、上海、内蒙古等23个省区市共查获“世界通”传销案件重大犯法嫌疑人154人,其中已有77人被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向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经法院判决已有17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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