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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曝出种种乱象 保障房要防“好经被念歪”--中国国情
2011-05-28

  2011年,中央将建设各类保障房1000万套,这是“十二五”期间重要的民生工程之一。然而,随着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连续推动,一些垄断行业和企事业单位借着国家房地产调控的契机,用福利分房、单位集资建房等方法,把黑手伸向了保障房建设。人行苏州支行集资别墅项目,福建龙岩市经济实用房被某些公职人员团购,便是其例。

  保障房建设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媒体曝出的种种乱象,让保障房的建设和分配成为当下舆论热门。保障房如何严防“好经被念歪”?笔者以为,一要加快和完美制度建设,二要放在阳光下操作即加大公开力度。

  我国目前的体制,从国家到省市县四级虽都设有住建部门,但都不是专门的保障房建设管理机构,保障性住房从建设到分配到监管,全部流程须要大批的人力、物力,如果没有一个专门的部门去监管,确定会涌现很多破绽。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目前之形式下,我们可以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有必要成立一个专职部门,责权利相当,专事保障房的建设和分配,并负责制订全国性的束缚性制度规定。从而做到事有人管,责有人负,乱有人惩。

  从更长远一点讲,还要树立一个系统性的制度和法律体系,用以指导对公共住房保障政策的制订实行以及对公共住房的干涉和调节。例如,发达国家,对住房保障的贷款、保险、房租补助等多方面都有较系统的规定,日本甚至先后制订实行了40多部法律。在我国,有关居民住宅的法律、法规至今没有出台,从长计议,应尽快出台相干法律、法规,从立法上规定住房保障的对象、尺度和资金来源。由于中国之大,各地形式有别,地方也可依据相干法律,制订本地方的一些政策规定。

  制度的树立和完美须要一个进程,要斩断伸向保障房的贪利之手,当务之急,还要靠公开,把那些属于保障房保障对象的人通过各种媒介公示出来,把保障房的建设和分配的相干内容也公布出来,广而告之。全部社会都参与进来监督,即便是想玩“猫腻”也难以得手。现在一些地方公示的申请人情形,对资产和收入等信息往往是“遮遮蔽掩”,给有些人造成可乘之机。只有加强审核精确性、公开性和对审核权的监督,杜绝不符合规定的申请人进入保障房分配范畴,同时加大违规成本和惩戒力度,才让那些贪利之心得到收敛。张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