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中国国情 > 今日国情 > 今日行业 > 房地产 >

往届回顾

2008版中国年鉴

入编邀请更多>>

2010版国情

新中国六十年来的伟大历史实践证明,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基本道路,是唯一正确的科学发展之路,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为贯彻落

一年来老屋卖了新房飞了 金华董女士悲催买房记--中国国情手册
2011-05-06

  浙江在线05月06日讯

  前天,金华市区的董女士打进《浙中城事》热线0579—89111111:去年4月2日,我和老公看中了江南家和园的一套房子,当即就付了3万元认购金。现在,开发商却发来通知要退还认购金,说房子不卖了。而且,还要扣掉22000元的相干费用。

  交了认购金,却筹不够首付款

  2010年4月2日,董女士看中了市区江南家和园的54幢2单元的一套房子,面积约146平方米,总价678600元。

  董女士随即与开发商辛迪置业签署了《家和园商品房认购单》,交了3万元的认购定金。

  “当时,售楼部曾问过我,之前有没有房子。”董女士说,当时他们夫妻名下,是没有房产的,“售楼部就跟我说,一周后带着30%的首付款去办手续。”

  一周后,董女士电话联系了售楼部,可是售楼部又问了:“您之前有没有买卖过房屋?”

  董女士愁闷了,她曾经卖掉过一套房子,依照国家房产新政,家和园的这套房子就属于二套房了,首付款为40%,“我们原先筹备的钱不够了,只好再去凑。”

  更糟糕的事,还在后面。随后,国家相继出台调控政策,二套房首付进步到了50%。

  “一下子要拿出34万元,我们哪有那么多。”董女士两口只得再去筹钱,事情一拖便到了今年春节。

  今年2月份,开发商通知董女士,国家又出台了调控新政,二套房的首付变成了60%。

  董女士说,当时我答应了售楼部,60%就60%,“我也带钱去了,可是家和园换了销售部经理。这位新经理说,现在只能做退款处置,让我们在家等通知。”

  “当时还说,如果我们想买家和园的房子,就要依照新的市场价格重新签合同。房价已经从原来的每平方米4700元涨到了6000元,那就意味着,我要多出十几万元呢。”董女士说。

  3万元认购金,只能退还8000元

  煮熟的鸭子飞了,董女士越想越认为倒霉。可没想到,倒霉的事还没完。

  今年3月25日,董女士收到了开发商辛迪置业发来的告诉函,函中称:因为董女士应该在2010年4月9日前与辛迪置业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是由于董女士个人原因,未依照商定期限签署购房合同已经违约,所以辛迪置业有权将其认购的房屋另行出售,并通知董女士于2011年3月30日前办懂得除认购,退还支付的3万元认购定金。如未依照通知时间办理,将依法不返还3万元认购金。

  “落款为3月22日的告诉函,我们3月25日才收到。收到后才发现,认购款的发票找不到了。”董女士说,她当即就给开发商发了律师函,并且在报纸上刊登了遗失公告。

  3月30日那天,董女士带着相干手续来到家和园,当时留下了银行卡号,对方说一周后会把钱打到账上。

  “我一直等到4月20日,也没有见到钱。再去问时,销售经理推客服经理,最后得到一句:只能退8000元。”董女士说,5月3日,开发商给她的解释是:一年多的时间,产生了很多费用,所以要扣除22000元。

  开发商:按法律办,会和董女士协商

  前天,记者来到家和园售楼部,市场营销部经理丁艳说,自己刚来公司不久,之前的情形不是很清晰,“但是,这样的后果,完整是董女士单方面原因造成的。因为受国家房产政策影响,二套房首付比例在变更,董女士能否付得出钱,是她的事情,并且当时就规定要在签署认购合同后一周内签署购房合同。现在一年过去了,董女士也没有签正式的购房合同,已经违约了。”

  丁艳说,至于认购金能否全额退还,具体怎么解决,开发商会严厉依照相干的法律法规办理,“我们双方最好能够再协商一下。”

  律师说法

  过失难认定,最好协商处置

  如果签署的认购合同具备合同的主要内容,如:单价、面积等,认购合同就等同于购房合同。

  浙江省高院《关于审理受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影响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若干看法(试行)》中有规定,如果由于国家政策导致首付款比例进步,可以解除合同,开发商须要退还定金。但产生的相干费用,由买房者酌情予以支付。

  不过,因为市场行情在变,房子涨价也是很正常的。未依照认定合同期限办理相干手续,中间是受了国家政策的影响,期间的过失很难认定。我认为,双方最好还是协商处置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