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中国国情 > 今日国情 > 今日省情 > 青海 >

往届回顾

2008版中国年鉴

入编邀请更多>>

2010版国情

新中国六十年来的伟大历史实践证明,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基本道路,是唯一正确的科学发展之路,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为贯彻落

青海省制定出台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中国国情
2011-04-04

  中图网西宁2月10日消息(记者罗占祥)青海省出台《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尺度》,依法保护草原植被。

  青海省《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尺度》明确规定,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对象为矿藏勘查开采和工程建设征用或使用草原的单位和个人,征收范围涵盖了12种不同草原类型,按占用草原面积亩数进行征收,收费尺度每亩2880元到3700元不等。对采集或者出售国家二级保护和地方重点保护草原野生植物的,草原植被恢复费依照市场价格征收。该尺度的出台为依法打击损坏草原违法行为供给了法律依据,将对乱采滥挖、乱占乱用草原的违法行为进行更加严格的处分,将对青海省实行“生态立省”和“绿色发展”的战略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