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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奶工在楼道劫杀女业主受审称系劫色失手--中国国情
2012-05-13

  持续报道(5)

  女子遭胶带封头身亡

  2011年7月31日,南京浦口区兴浦路117号小区,一名深夜回家的女子在楼道里遭送奶工袭击,不仅身上现金被抢,还被胶带缠头窒息而死。此案因发生在居民区、作案手腕残暴受到普遍关注,本报也于8月1日、4日和9日进行了报道。昨天,凶手钟某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为保护被害人隐私,庭审没有公开。记者庭后获悉,钟某为减轻罪恶,辩称曾于作案后返回现场,用钥匙在被害人口鼻处的胶带上戳孔。但检察官当庭模仿实验,拆穿了他的假话。 本报记者 陈珊珊

  案情回想

  她 离家只有50米 24岁女孩却再也没能回去

  被害人陈某是一名24岁的徐州女孩,案发前在南京一家公司做医疗器械销售工作。兴浦路117号小区是她跟男友租住的地方。去年7月31日清晨3点,陈某在与同事聚首后,独自从市区打车回江北。大约3点40分,她在小区门口下车,步行回家。租的房子在5楼,她走到3楼楼梯口时,被一个打赤膊、穿大裤衩的男人袭击。因她极力对抗、呼救,裤衩男紧紧勒住她的脖子,掏出胶带捆扎、缠绕……

  次日凌晨,有居民在三楼至四楼之间的拐角处发现仰躺在地上、头部被胶带缠得严严实实、嘴巴鼻子都已扭曲变形的陈某,吓得立即报警。此时,陈某早已窒息死亡。

  陈某被害的地方离她居住的房子只有不到50米,然而她却再也回不去了。

  他 2000年曾因抢劫被判4年 两次作案都用了胶带

  案发63小时后,警方在安徽六安一间小镇宾馆将犯法嫌疑人钟某抓获。1981年出身的钟某是四川内江人,案发前一直居住在浦口区泰山街道浦建村,从事过个体商贩等职业,最近一份工作是送奶工。钟某对胶带杀人事实供认不讳。

  钟某并非第一次犯法。起诉书显示,早在2000年,钟某就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04年7月才刑满释放。被害人家眷的代理人、江苏恒久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凯从司法机关了解到,钟某12年前抢劫时携带的作案工具包含封口胶带、剪刀等。而本次作案,钟某也使用了胶带。案发后,钟某辩称随身携带胶带是为了便利在助力车上捆绑物品。杨凯以为这纯属诡辩,“从他的前科,特殊是工具的一致性可以看出,他惯于使用胶带实行抢劫,胶带对他来说就是一种作案工具。”

  据杨凯泄漏,检方也注意到了这些重要细节,并据此以为,钟某系蓄谋作案而非临时起意作案。

  庭审进行时

  “见财起意”变成“强奸未遂”

  被害人家眷以为凶手改口用意险恶

  庭审部署在上午九点半。被害人陈某的父母、弟弟及数十位亲友,昨天一大早就来到南京中院门口。但因为案件不公开审理,除了父母和律师之外,其他人只能在庭外等待。法官表现,不公开审理的原因是检方指控钟某犯强奸罪,庭审可能涉及被害人的隐私。这让记者很意外,因为钟某落网之初交代自己是见财起意,图财杀人,媒体也一直将此案当作劫财杀人案来报道。

  被害人的叔叔陈先生告知记者,案件定性发生转变是因为钟某的供述发生了变更。钟某落网后共有六次稳固供述,前两次均承认是见财起意、图财害命,第三次供述却改口称,当晚见被害人长相秀丽,意欲劫色,这才尾随袭击。案发后,警方在楼下找到被害人的提包,里面几百元现金不翼而飞。钟某说,这是他故意制造的抢劫假象,是为了干扰警方视线。因被害人事实上未受到性损害,检方起诉的罪名是强奸(未遂)罪。

  在被害人家眷看来,钟某改口用意险恶。“从犯法现场来看,被害人没有衣衫不整的痕迹,而且双手被绑在身前,不符合实行强奸行为的常规,我们疑惑凶手是想用强奸罪的‘未遂’情节作为救命稻草。”杨凯律师剖析以为,从现有证据来看,钟某先以劫财为目标,继而才又欲劫色,应以抢劫、强奸、故意杀人三项罪名追究其刑事义务。即便以强奸罪定罪,也不能以“未遂”为由对钟某从轻或减轻处分,相反,应该斟酌到案件性质之恶劣,作案手腕之残暴,对其从重处分。

  凶手辩称曾返回现场戳破胶带施救

  检察官当庭实验揭穿假话

  记者从多个渠道获悉,钟某在庭审中百般诡辩,妄图减轻罪恶。除了辩护是“临时起意”作案外,他还声称,案发当晚,他用胶带缠住陈某头部后,虽然被二楼住户开门讯问的声音惊吓到逃出楼道,但跑了一段路后,他又折回现场,用助力车钥匙在陈某口鼻处的胶带上戳了两个孔,并左右摇晃让她透气。“我用胶带缠绕她是因为怕她呼救,并不是想杀死她。”这句话,钟某在法庭上说了多次,言下之意,自己是失手杀人。

  然而,警方接到报警赶到现场后,并未发现陈某口鼻处的胶带上有气孔,相反,由于缠绕得太紧,陈某的嘴巴和鼻子都已经变形了,根本不可能透气。

  由于钟某坚称自己曾返回现场施救,为查明真相,检察官当庭拿出同样厚度的胶带,在纸篓上绕了六道,并拿出钟某的助力车钥匙,让钟某在法庭演示是如何戳孔的。案发当晚,钟某在被害人口鼻处缠绕的胶带就是六道。如果当晚他能用钥匙在胶带上戳孔,那么在法庭也应该可以。然而,钟某用力戳了半天,都没能把六层胶带揭穿。

  家住二楼,当晚曾被吵醒并开门讯问的住户张某也证明,钟某面对她的讯问称是送牛奶的,并在30至40秒内敏捷分开现场,根本未对受害人施救。

  检察官结合现场照片、证人证言及模仿实验,认定钟某所谓返回现场施救纯属诡辩,提请法庭予以驳回。

  家眷放弃赔偿只求凶手偿命

  检方依强奸罪从重处分情节建议死刑

  庭审停止后,陈某的父母相互搀扶着走出法庭。“我们一分钱没要,放弃赔偿,只愿望讨回公平。”陈某的父亲噙着眼泪说。这个来自邳州农村的老父亲,一辈子贫苦,靠种地千辛万苦将三个孩子拉扯大,最出息的二女儿考上了大学,每年都拿奖学金,毕业后还在南京找到一份好工作,眼看就要过上好日子了,却在最美的年纪意外殒命……半年过去了,家人的伤痛仍未抚平,他们谢绝凶手的抱歉,当庭放弃民事诉讼部分的赔偿恳求,只愿望法院能对凶手处以极刑,以告慰死者。

  由于钟某多次诡辩,“避重就轻”这个词,法庭上频频被检察官提起。检察官表现,以强奸(未遂)罪对钟某提起公诉,并不会导致钟某被轻判。因为强奸罪有从重处分情节,刑法规定,强奸妇女,有致使被害人死亡情节的,可以判处死刑。本案中,尽管钟某系强奸未遂,但他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客观事实,而且作案手腕极其残暴,社会影响极为严重,即使“未遂”也不足以从轻或减轻处分。检方的量刑看法与被害人家眷的要求一样,都是判处死刑。因案情庞杂,法院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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