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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确定2011年房价控制目标 严控上涨--中国国情手册
2011-04-02

  中图网南京4月1日消息(记者姚东明)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南京市昨晚肯定了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的掌握目的,即:严厉掌握商品住房价格上涨,2011年度全市新建住房价格涨幅显著低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低于2010年度全市新建住房价格涨幅。

  南京市新建住房价格掌握目的计算的参照尺度主要是采取了由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威望发布的70大中城市的房价指数。从2011年1月份起,70个大中城市房价采取网上签约数据统计办法,更为科学、客观全面的反应了房价及其变更情形,作为房价掌握目的的参照数据,具有威望性。

  在新公布的新建住房价格掌握目的中,2010年南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为11.01%;2011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目的为11%;2010年度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南京市新建住房价格涨幅为10.4%。依照“同时低于”的要求,即今年南京市新建住房价格涨幅应低于10.4%。

  南京市严厉掌握新建商品住房价格上涨,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主要是包含几个方面:一是加大普通商品住房的用地供给,优先保障保障性住房的用地供给,满足合理的住房需求。二是加快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今年将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600万平方米,竣工300万平方米。全面推动新增1000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的规划选址工作。第三是继续严厉执行差异化信贷、税收政策和住房限购政策,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四是增强房地产监管和住房价格动态监管,全市新建商品房上市必需明码标价,一套一标,积极抓好价格申报工作,申领预售允许证必需申报价格,开盘价格必需与申报价格一致,申报价格三个月内不能调高,三个月后须要调高的必需重新申报。

(编辑:SN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