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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画家因被描述为流水线作画起诉获赔7万--中国国情手册
2011-06-14

书画家因被描述为流水线作画起诉获赔7万--中国国情手册
范曾

书画家因被描述为流水线作画起诉获赔7万--中国国情手册
郭庆祥

  本网讯(记者杨昌平 王润) 著名书画家范曾因被描写为“流水线作画”,而起诉郭庆祥和谢春彦、《文汇报》一案,昌平区法院于日前向当事方邮寄送达判决书。今天上午,范曾的代理律师告知记者,目前只收到起诉郭庆祥一案的判决书,范曾获赔精力伤害安慰金7万元。

  对这一判决,当事双方均有不满意之处。范曾的代理律师薜秋红说,收到判决书后,她给了范先生一份,并针对判决内容向范先生作了法律剖析,目前范先生尚无就判决内容明确表态。不过,从代理律师的角度来说,薜秋红对判决内容并不满意。她表现,从一审判决来看,虽然范先生胜诉了,但判决书实际上躲避了一些内容,没有对一些症结事实作出认定。比如说,范先生是否“流水线作画”?判决中没有涉及。

  据薜律师介绍,范先生和郭庆祥并没有私人恩怨,郭庆祥珍藏范先生的画也是多年以前的事。因此,是否提出上诉,还要等范先生作出决定。不过,被告郭庆祥一边已经公开表态要提出上诉,对此,薜律师表现:“那我们会在二审中再会晤了。”

  昨天,郭庆祥一方召集不少媒体记者,公开了判决内容。郭庆祥的代理律师富敏荣以为,关于声誉侵权,法律明确规定有两种,一种是毁谤,就是故意假造事实,伤害他人声誉;第二种是凌辱,就是即使反应的问题属实,但是有凌辱他人人格的内容,也可以认定为声誉侵权。但在此案中,郭庆祥的文章是一篇文艺批驳文章,出于学术争鸣的目标发表在《文汇报》“争鸣”专栏当中;文章并没有点名,表明郭庆祥并非想对范曾人格进行贬损,只是想指出这种社会现象存在的问题。

  富敏荣以为,郭庆祥在文章中一方面指出范曾“流水线”作画,伤害了珍藏家的利益;另一方面针对社会上很多艺术家为了抬高自己作品价格,不是把精神放在艺术创作上,而是热衷于炒作、做明星,这样的做法对全部艺术创作都是不利的。文章因此呼吁艺术家还是拿作品说话,立意是艺术批驳和学术争鸣,所以不存在故意贬损范曾人格的问题。而法院判决书举了四个词说明郭庆祥对范曾的诗、画、书法、作画方法及人格分离做出了贬损的评价,如“才干平平”、“逞能”、“炫才露己”、“虚假”等。这些词在高低文的语境中涌现,他以为并不构成凌辱性词语。J161 J069

  相干

  链接

  去年5月,郭庆祥在上海《文汇报》上发表《艺术家还是要凭作品说话》一文,对艺术家流水线作画现象提出了批驳。郭庆祥以为艺术家必需有思想境界、艺术寻求,不能以炒作和包装来诱骗民众。去年10月,范曾通过北京昌平区法院提起诉讼,状告上述文章严重侵占其声誉权,造成了社会评价下降和精力损失,并为此索赔500万元。

  昌平区法院在一审判决中指出,郭庆祥的文章中通篇对范曾的诗、画、书法、作画方法及人格分离做出了贬损的评价,如“才干平平”、“逞能”、“炫才露己”、“虚假”等,造成其社会评价的下降及精力苦楚,郭庆祥的行为已构成对范曾声誉的损害。同时法院判决,虽然文汇集团对刊载的文章未严厉审查,存在必定过失,但其行为尚不足以构成对范曾的声誉侵权,故对于范曾要求文汇集团承担侵权义务的恳求不予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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