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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发现20岁儿子非亲生起诉前妻获赔18万--中国国情手册
2011-05-01

  本网讯(通信员 舒锐) 年过半百的邢先生发现20岁的儿子与自己相貌大相径庭,经亲子鉴定发现儿子并非自己的骨肉,于是将前妻李女士诉至法院,要求赔付子女抚育费和伤害安慰金。记者昨日获悉,西城法院判决李女士给付18万余元。

  邢先生与李女士于1989年底经人介绍相识。1990年5月登记结婚。婚后,李女士在一次朋友聚首中,酒醉后与他人发生了性行为。次年生下一个儿子。邢先生在不知情的情形下,一直照料孩子的起居生活,负担了全体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用。

  2003年,邢先生夫妇离婚。离婚后,邢先生仍然按时给付抚育费。但孩子一天天长大,体貌特点和邢先生一点都不像,让邢先生生疑。去年8月,邢先生带着孩子做了DNA亲子鉴定,发现孩子不是自己的骨肉。此事对邢先生的打击很大,加上他年事已高,已经不可能再生育自己的孩子了,邢先生起诉要求返还抚育费及精力伤害安慰金。  法院以为,夫妻应该互相忠诚,互相尊敬。李女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违背夫妻间相互忠实原则,与他人生育子女,并与邢先生长期生活,给其身心造成了极大的损害。对于邢先生要求返还子女抚育费和精力伤害安慰金的主意,法院予以支撑。最终,法院判决李女士返还子女抚育费85000余元及伤害安慰金10万元。

(编辑:SN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