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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定父母服刑孩子视为孤儿 可享受医保--中国国情手册
2011-04-29

  本网讯 (记者王姝)因父母双方失踪、重度残疾、服刑,无人抚育的北京孩子,都将被纳入北京的孤儿保障体系。市政府办公厅昨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增强北京市孤儿保障工作的看法》(以下简称《看法》),明确提出,北京孤儿的保障范围将扩展,不再单指父母双亡的孩子。

  截至去年10月,北京孤儿的赡养网络和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形成。但是,孤儿的福利保障制度仍有“缺口”。

  昨日下发的《看法》明确规定,孤儿将被纳入医保和住房保障体系;高中、大学免费就读。据了解,以上新待遇,笼罩所有孤儿保障体系内的人员,也就是说,包含父母双方失踪、重度残疾、服刑等情况。

  对此,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唐钧表现,除了官方力气,北京还需完美公益和慈善救助制度,施展非官方机构的作用,“以使孤儿活得更有尊严”。

  ■ 解读

  【医疗】

  正式纳入医保

  《看法》明确,孤儿正式纳入北京医保体系,逐人树立个人健康档案。儿童福利机构有权为孤儿投保意外损害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等商业健康保险,以及补充保险。

  据民政等部门此前统计,北京现有孤儿(传统孤儿,即父母双亡)约2700名,其中,90%为残疾孤儿。

  【住房】

  优先配公租房

  孤儿院等儿童福利机构中符合保障条件的成年孤儿,将被纳入城市住房保障制度,优先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没有住房、社会散居的城市成年孤儿,如寄养在亲属家,只要符合廉租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条件,均享有优先权,属地政府须优先部署。

  【就业】

  补助用人单位

  残疾孤儿成年后,如果没有找到工作,可到民政等部门做失业登记。符合就业艰苦条件,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将优先部署;吸纳其就业的用人单位,将拿到岗位补助、社会保险补助。符合就业艰苦条件的孤儿如果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将享受社会保险补助。

  【教育】

  高中大学免费

  小学、初中即责任教育阶段,孤儿已得到相应照料。《看法》对大学高中也进行了规定:孤儿在北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普通本科高校就读,免收学费、住宿费、服务性费用。成年后,孤儿如果仍在校就读,继续享有上述待遇。

(编辑:SN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