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中国国情 > 今日国情 > 今日省情 > 北京 >

往届回顾

2008版中国年鉴

入编邀请更多>>

2010版国情

新中国六十年来的伟大历史实践证明,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基本道路,是唯一正确的科学发展之路,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为贯彻落

北京删除垃圾不分类罚款条款 将再次征求民意--中国国情网
2011-04-29

  本网讯 (记者杨华云)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公布的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已删除“居民垃圾不分类将罚款”条款。

  去年11月,市政府法制办曾就该条例草案征看法。今年5月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将首次审议该条例,市人大常委会官网昨日将草案全文公开征看法,截至5月3日。

  “垃圾不分类罚款”已删

  和上次征求看法的草案相比,条文从原来的90条减至62条。垃圾分类投放在两个草案中都占了重要位置,并明确了分类投放是产生垃圾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上次征求看法的草案对违背分类投放要求的行为,规定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对个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此次征求看法的草案中,已删除了罚款的条款。

  上次征求看法的草案对垃圾减量主要采用勉励,但此次草案则转为强迫,如“生产者、销售者应该对产品进行合理包装”,“餐饮服务单位应该提醒消费者避免糟蹋,适量点餐,将剩余食品打包带回,并供给相应服务”。

  建垃圾场应听周边居民看法

  此外,为确保垃圾处置设施规划中的公众参与,草案明确规定编制涉及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的城乡规划,应该依法征求专家、社会公众及设施周边居民的看法。较上次的草案,特殊增长了“设施周边居民”的规定。

(编辑:SN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