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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合作建楼被指占用集体土地遭叫停--中国国情
2011-04-11

  本报讯(实习记者黄海蕾)4月6日,昌平区崔村镇八家村的村民接到村委会通知称,村东南角约10亩的空地将建居民楼,每名村民可领1500元补偿金。“在集体土地上建房是违法的吧?”不少村民对此担心。村委会主任表现,建楼是为满足村民的住房需求,“这事不合规矩,但我认为我们是在为村民办事”。目前,此项目已被崔村镇政府叫停。 

  赞成建楼可领补偿金 

  6日下午2点多,崔村镇八家村村委会广播通知,八家村村委会肯定与投资方共建居民楼,每名村民可领1500元补偿金。听说能领钱,村民纷纭赶到村委会。 

  村民孙红(化名)说,她听到广播后,撂下碗筷就催丈夫赶紧去领钱,但丈夫却迟疑了,“他听说盖了房子要卖给开发商,领1500块钱就把土地卖了,这个钱不能领”。孙红说,村民领钱时,须要在一张《新农村共建协定征求看法及项目利润分配表》上签字,里面有两栏“赞成共建协定户代表签字”和“领款签字”。 

  村民王强(化名)得知村委会引资盖楼的事,特意赶到镇政府城建科查询这10亩地的土地性质。他说,相干材料上显示,该块土地标号为061C,用处是工业用地。“工业用地怎么能建住宅楼,建起来就是违章建筑,盖起来再拆不是糟蹋资源吗?” 

  记者随机讯问了几名村民,他们均表现反对在村里盖楼:“我不懂啥是工业用地,反正这么点钱把村里的土地卖了不行。”不少村民称,村里宅基地已经很紧张,不能再把集体土地卖出去。 

  村委会称为村民办事 

  在八家村村委会大院的墙上贴着一份“新农村共建协定书”,八家村村委会与乙方共同合作建设村民安顿房2栋,建筑面积10000平米,收益四六分成,以实物房屋进行分配。 

  村委会主任王大伟说,八家村已15年未批宅基地,现有40多户村民申请盖房,“建楼主要是为了满足村民居住需求,村里没钱必需引资,六成房子作为建房收益分配给对方,我们要的是房子,不是钱,房子是要给村民住的”。 

  王大伟说,2009年,八家村提交了新农村规划申请,但此申请还未通过审核。这10亩地紧邻村民住宅区,根本不适合工业开发,“新规划确定能通过,只不过是时间问题”。 

  此外,《建筑用地规划允许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等证件还未能办理。“这事是不合规矩,但是我认为我们是在为村民办事。” 

  目前,八家村村委会同投资方已签署共建协定,对方将订金交付给村委会,村民领到的钱就是由投资方供给。 

  镇政府叫停开发项目 

  记者从崔村镇城建科了解到,该土地的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新农村规划后,该地显示为公共设施用地,但此规划还未得到审批。

  崔村镇工作队队长祖主任称,八家村30余名村民曾到镇政府反应情形,崔村镇党委书记亲自接待。了解情形后,镇政府责令八家村村委会停滞开发该项目,并停滞发放补偿金。昌平区政府宣传科田先生称,会进一步核实相干情形,并督促镇政府尽快调和此事。 

  中国房地产联盟秘书长陈云峰表现,未通过审批在集体土地上私自建房是不被许可的。小产权房就是没有完美的土地手续,未向政府缴纳出地出让金,也没有签署土地协定的房子。利益驱动才使得小产权房得以存在。

(编辑:SN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