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中国国情 > 今日国情 > 今日行业 > 汽车2010 >

往届回顾

2008版中国年鉴

入编邀请更多>>

2010版国情

新中国六十年来的伟大历史实践证明,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基本道路,是唯一正确的科学发展之路,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为贯彻落

燕赵晚报:醉驾入刑不能再“模糊上路”--中国国情网
2011-05-23

  刑法[XingFa]修正案(八)本月初正式实行,就在舆论关注 “醉驾入刑”时,偏偏司法高层传出“醉驾不必定入刑”的声音。公安部则要求警方对醉驾一律刑事立案。(5月18日《新京报》)

  醉驾入刑已经把人搞得越来越糊涂了。应当承认,“醉驾不必定入刑”有其法律[FaLv]依据。刑法[XingFa]总则第13条明确规定:情节[QingJie]明显轻微伤害不大的,不以为是犯法。强调罪刑相当,是一种法治[FaZhi]理性。但要看到,公众[GongZhong]此时的焦虑同样出于法治[FaZhi]理性,最大的法治[FaZhi]理性应当是公平。公众[GongZhong]担忧,“醉驾不必定入刑”会撕开一道口子,会让“醉驾入刑”成为选择性入刑。换言之,公众[GongZhong]担忧醉驾执法中的司法公平问题。

  这种焦虑,既有“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实投射,还有着“醉驾不必定入刑”本身的弹性所致。现在的问题是,醉驾情节[QingJie]轻重靠什么评判?这里存在太多的主观性和隐约性。精确把握这样的度,既取决于执法者的法治[FaZhi]认识和道德意识,也取决于违法者的活动能量。如此现实语境下,很有可能涌现诸如选择性执法、权钱交易、人情往来等怪胎,到时损伤的不仅仅是交通安全,还有司法公信及公众[GongZhong]的法治[FaZhi]信仰。

  虽然说,从醉驾入刑的法律[FaLv]特点来看,醉驾就是醉驾,并没有“情节[QingJie]轻微”一说,刑法[XingFa]修正案(八)并没有为“醉驾入刑”附加“情节[QingJie]严重”或“后果严重”等条件。刑法[XingFa]总则有着关于社会伤害性的条款,而这样的条款是应当广泛实用的。无论支撑“醉驾入刑”,还是力挺“醉驾未必入刑”,都很难干预到相干方面依照自己的懂得行事。现在最重要的是,让醉驾入刑从隐约上路回归到苏醒状况。

  法律[FaLv]的公平性常常体现在它的透明性,和懂得的唯一性。现在急切须要对醉驾入刑拿出一个终审裁决,让公众[GongZhong]听到和看到“法律[FaLv]面前一律平等”。毛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