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中国国情 > 今日国情 > 今日行业 > 房地产 >

往届回顾

2008版中国年鉴

入编邀请更多>>

2010版国情

新中国六十年来的伟大历史实践证明,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基本道路,是唯一正确的科学发展之路,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为贯彻落

重庆微调公租房政策确保姓“公”--中国国情手册
2011-06-07

  新华网重庆6月7日电(记者徐旭忠)记者7日下午从重庆市政府在此间举办的全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情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重庆市对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保障对象的收入限制尺度、户型尺度、申请审核等相干政策进行了一些调整,同时确保公租房姓“公”性质、申请审核程序等政策保持不变。

  重庆市政府首先对保障对象的收入限制尺度进行了调整,撤消了之前严厉的收入条件限制。之前的收入条件限制是: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事实上,在第二次公租房摇号配租中,对重庆主城区工作的重庆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艰苦家庭、大中专毕业生、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三类人”撤消了收入限制。参加工作3年以内,并且没有住房的公务员,也列入了公租房申请人群。

  同时,重庆市对申请人的户型尺度进行了微调,并简化了公租房申请人需提交的证明资料。

  重庆市副市长凌月明表现,重庆市之所以对公租房政策进行微调,主要是便利群众,让更多“夹心层”人群“住有所居”,但公租房制度没有根天性转变:公租房姓“公”的性质没变,仍由政府投资,主要面向中低收入住房艰苦户供给的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不变,公租房住满5年以后,可以申请购置;如出售,则由政府回购,不能进入二手房市场交易;审核程序没变;监管机制没变;公租房后期管理规定没变。

  依照规划,从2010年起的3年内,重庆市将开工建设4000万平方米公租房,去年开工建设1300万平方米,今年计划开工建设1300多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