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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信息哪里去了 物业信息哪里去了?--中国国情网
2011-05-06

  5月1日起,发改委发布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全面施行,商品房销售须实施一套一标价,并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然而,记者昨日访问发现,开发商并未全面执行该规定。

  难寻房价公示信息

  昨日,记者对蜀山区、政务区和经济开发区部分在售项目进行了访问,发现大多数项目已实施一套一标价,但是在明显位置张贴房源信息的项目极少,针对物业费及代收代办费用的公示更是鲜见。

  在潜山路某项目销售中心,展厅中显著位置摆设着房屋模型,并随处可见价格优惠宣传画册,但是包括房号、单价、优惠后总价等信息的“房源明细表”、“房源销控表”等公示信息,记者并没有看到。在天鹅湖邻近某项目销售中心,销售人员表现:“住宅项目还没有开盘,每套房源价格还未最终肯定,以致信息未公示。待相干房源领取销售允许证后,购房者会第一时间了解到每套房源售价。 ”

  在经济开发区的两个项目销售中心,沙盘、模型、房型图、建筑装修资料等展现品一应俱全,唯独没有销售掌握表。被问及此事时,一个项目标销售人员告知记者,“现在只剩下部分尾房,不须要销售掌握表了。 ”另一项目销售人员把记者当成了购房者,拿出一本销售掌握表,热忱介绍了项目销售均价。“想看哪套,我可以告知您价格。 ”物业费信息不必公示?

  根据发改委的要求,项目销售中心还须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然而,目前市场上很难见到上述收费尺度的明示。

  在蜀山区望江路某住宅区售楼中心,大部分高层商品房已售罄,现场设有3个信息展现台,以塑封文件复印件的情势供购房者随便翻阅。记者看到,信息包含各组团房号、建筑面积、单价及部分房源总价,物业费、代收代办费用等却无法查到。

  政务区某项目销售人员表现:“所有在售房源信息均在销售掌握表内,如果购房者想看,随时可以看。未来项目物业费为1.4元/平方米每月,2%的契税和2%维修基金必需要交,没有必要再公示出来。 ”

  公示政策须执行到位

  市物价局相干负责人表现,根据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销售允许证后,需在销售现场公开全体房源及销售价格,包含物业管理费用以及其它配套设施的收费。 “到售楼处购房时,消费者必需能够第一时间清晰楼盘的价格明细,开发商有责任出示包含房源明细表在内的相干信息。 ”

  记者手记

  发改委要求一房一价,就是为打击开发商捂盘惜售、虚伪销售、哄抬房价等恶劣行为。可是,政策已出,执行却难称到位。部分楼盘房价还是让人如“雾里看花”?

  一位销售人员泄漏,如果公布一期房价,二期、三期房价就很难上涨,他说,“消费者会有比较,涨幅过大他们就不买了”。开发商还担忧一旦后期房价低于前期,会引起前期业主不满,麻烦更大。

  房地产市场要良性发展,要让开发商赚钱的同时,老百姓也能买得起房,政策的制订与执行尤为重要。无论开发商有什么理由,发改委这一旨在整理房地产市场的政策仍在推动,我们将拭目以待。(实习生 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