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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房价过快上涨 兰州商品房销售将实行最高限价--中国国情
2011-04-21

  今年内,我市商品房销售、二手房买卖将实施最高限价,交易价超过最高限价将无法办理交易手续。据悉,我市相干部门已经制订出最高限价,报省政府批准,一旦获得批准年内将开端正式施行。

  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去年至今新“国八条”、省市楼市“十一条”等调控政策相继出台,但兰州市的房价一直处在上涨的态势。目前城关区内新房成交价广泛都在每平米1万元以上,个别繁荣地段的二手房也紧逼万元大关。记者访问了我市部分房屋中介,位于北滨河东路一套110平方米框架构造东西朝向的简装产权房,售价98万;广场东口邻近一套150平方米的房屋售价148万元、124平方米售价118万元。上水巷60平方米左右砖混构造的房子售价也高达43万元,段家滩2000年以前建造的旧式楼房售价也高于7000元/平方米。

  据悉,根据此次我市即将出台的最高限价政策,房价最高的城关区内新建商品房每平米将会被掌握在万元以内,超过最高限价将无法进行房产交易手续。由于兰州市没有价格干涉权,目前市上已上报省政府,待批准后即可实行。从现在起,我市新申办和已办理商品房预售允许证的开发企业必需到物价部门核价,今后销售实行“一套一价”新政,原则上每套房子的利润不得高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