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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德文“立法”实验: 民间借贷抛弃四倍上限--中国国情手册
2012-05-23

  两会代表忙提案,浙江省第11届人大代表、温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会长周德文忙“法案”。

  周德文不是全国两会代表,但他很愿望能将两个关于民间金融范畴的法案,通过浙江的两会代表委员引起中央看重,推动民间投融资立法。两大立法建议稿分离为《民间借贷法》(立法建议稿)与《民间投资促进法》(立法建议稿),目前已递交至人行、民进中央参政议政部。

  “现在虽然提倡民间借贷阳光化,但实际上存在一种隐性管制,法律边界不清。”3月5日,正驰骋在沪杭高速上的他,语气里透着一股风般的速度。

  “法案”出炉始末

  生存的命脉——融资。”周德文说,为民间借贷立法其实在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之际就开端酝酿了。据全国工商联调查,国内规模以下的小企业90%没有与金融机构发生任何借贷关系,渺小企业95%没有与金融机构发生任何借贷关系。中小企业融资只能依靠民间借贷市场。

  周德文的另一个身份为民进中央经济委员会副主任。2月28日,周将两大“法案”呈交给全国政协副主席、民进中央常务副主席罗富和;3月2日,周获得其回复称,将与民进参政议政部商讨后决定是否形成提案。

  “立法建议稿同时已呈交给中央人民银行。”周德文可谓居心良苦,他提及,温州当地有全国人大代表也自动索取了该份“法案”,并在此基础上形成议案。

  去年八九月,温州掀起的民间借贷风波尚未完整消停。

  一直关注东阳吴英案的周德文等人,从中也得到很大的启发。从案例中他们发现,企业主融资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甚至欺骗集资等边界隐约。

  而且,不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和“集资欺骗罪”案被法学界、经济学界以为是错案,因此有必要尽快立法,以规范民间投资和借贷行为,弥补投资和借贷法律空白。

  “立法建议是一个团队经过好几次的研讨得出的,我们当一个重大课题来做。”周介绍,参与研讨的不仅有法学界人士,还有经济界,政界人士等。

  具体而言,由温州管理科学研究院将两部法案的撰写列为立法调查研究课题,经过在浙江、陕西、内蒙古等地调研,征求专家看法,形成了立法建议稿。

  “这两个法案关系着中小企业

  摈弃“四倍上限”

  2011年第三季度两大法案立法建议稿初步形成。其中,民间借贷法看法稿分为总则、借贷商定、借贷管理、法律义务、附则共五章。

  该立法看法稿提出,在任何一个借贷期限内,贷款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支付复利的商定无效;民间借贷的借款人,不得与不特定的、普遍的自然人和非金融机构经济组织发生借贷法律关系;制止民间借贷以发展人头的方法进行资金传销或炒资金,等等。

  其实此前,《放贷人条例》一直在要“要出台”的呼声中酝酿着。“如果由国务院出台,它(指民间借贷法法案)就是行政法规;如果由银监会出台,它就是行政规章。”周德文向记者诠释了民间借贷法案与《放贷人条例》的异同之处,“如果要解决的问题一样,出台一个就可以。”

  此外,《促进法》显示,其亮点在于能够给予民间投资自由,弥补投资法律空白。

  周德文以为,《民间借贷法》一旦能通过立法,将会废除之前已经施行的部分法规。

  比如该法案看法稿的第11条显示,“借款人和贷款人可以就借贷金额、利息、借贷时间、借贷期限和偿还方法等内容自行商定。”而我国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基准利率的4倍。

  周以为,立法看法稿比之前的法规更符合市场。主要原因是,4倍规章规定与《合同法》第12章“借款合同”的法律规定相冲突。目前没有利率的国家规定,只有部门规定。利率最高不得超过基准利率的4倍的部门规定,在现实中形同虚设。

  “如果一个规定得不到国民的认可,在实践中没人执行,那还要这个规定做什么?”周德文引用了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教授论证过最高4倍利率的问题,得出最高4倍利率不合理的结论。且以为新立法看法稿更切合中国将来要实施利率市场化的趋势。

  周以为,不限定利率,是为了体现“自由交易,欠债还钱”的民间借贷基本原则。如果民间借贷阳光化和规范化,通过自由市场竞争,反而不会涌现广泛的高利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