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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14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逾1亿被批捕--中国国情
2011-06-18

  新华网杭州6月17日电(记者 裘立华)借用普洱茶珍藏升值概念,辅之以年收益不低于16%的高额回报许诺,描写公司上市可获得原始股的虚伪图景……云南鸿如茶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兴华等14人,在杭州进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上亿元,1000余人深受其害。15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以非法吸收存款罪,依法批捕李兴华等14名犯法嫌疑人。

  经依法审查查明,犯法嫌疑人李兴华为实现以公司名义进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的目标,于2007年6月、2010年10月、2011年4月,分离注册设立云南鸿如茶业有限公司、杭州鸿如茶叶有限公司和香港鸿如文化发展控股集团。2007年6月至2011年5月,李兴华伙同犯法嫌疑人董忠义等13名犯法嫌疑人,分工合作、互相配合,在杭州先后以“云南鸿如”、“杭州鸿如”公司的名义,针对不特定的老年群体,利用公共场合散发赠券和召开品牌推介会等方法进行公开宣传,借用普洱茶珍藏升值概念并许以年收益不低于16%的许诺,并宣称通过香港鸿如文化发展控股集团进行海外上市配发原始股,通过签署所谓的普洱茶销售合同和委托销售合同,大肆进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活动,期间共计非法吸收资金高达1.27亿余元,涉及被害人1000余人。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以为,上述14名犯法嫌疑人在杭州以经销普洱茶为名,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宏大,捣乱国家金融秩序,依法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批准拘捕,其中犯法嫌疑人李兴华在云南鸿如茶业有限公司成立后,将1000万元注册资本全体抽逃,还涉嫌抽逃出资罪。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检察官提示,当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类犯法大多存在隐藏性强、诱骗性高、伤害性大等特点,犯法嫌疑人往往通过销售商品、办理会员卡、认购股权等情势,以显著高于市场收益的高回报作为钓饵,有时还会通过频繁参加公益活动、慈善行动等手腕来营造其企业虚伪繁华的气象,以达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目标。市民必定要进步小心,防止受骗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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