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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院7名法官因配偶子女为律师调整岗位--中国国情手册
2011-04-08

  中图社郑州4月7日电(记者李丽静)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落实任职躲避规定,对配偶或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官实施调岗。目前,7名法官已经被调整到新的岗位工作。

  今年2月中旬,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施任职躲避的规定》,要求凡人民法院领导干部和在人民法院审判、执行、立案、审判监督、国家赔偿等业务岗位工作的法官,其配偶子女在其任职法院辖区内创办律师事务所、以律师身份为案件当事人供给诉讼代理或者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应该实施任职躲避。

  为此,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全省各级法院以法官和部门自查为主落实任职躲避。审判、执行部门首先在内部进行自查,符合任职躲避的法官写出申请,部门对院党组写出情形说明,确保不漏一人;然落后行15天的公示,公布举报电话,邀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最后根据个人综合情形进行岗位调整。

  目前,河南省高院机关7名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官均自动提出申请,要求进行任职躲避。经院党组研究后,这7名法官的工作岗位重新部署到位。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介绍说,任职躲避体现了司法的公正、公开、公平。从审判执行岗位法官辐射到全部干警,就是让大家清楚任职躲避的具体要求和政策,最大限度地调动宽大法官自动参与积极性。

(编辑:SN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