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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中小学教师今后可评正高级职称--中国国情手册
2011-04-26

  本网讯(记者魏娟)4月21日,从全省教育系统人才工作会议上传来消息,甘肃省中职、中小学教师今后也可以评定和大学教授具有同等级别的正高级职称了。这不同于以往中小学“特级教师”的声誉称号,而是一种职称等级称号。这是甘肃省完美教育系统人才造就模式的重大改革,并将在部分学校展开试点,这对一线教师来说是个绝佳的机遇和鼓舞。

  以前“特教”仅为声誉称号

  据了解,我国现行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是1966年树立的,把教师的职称“界定”为:小学教师的最高职称为“小教高级”,实际上,相当于中学的“中教一级”和大学里的“讲师”,中学教师的最高职称为“中教高级”,等同于大学里的“副教授”。与高校教师的职称相比,中小学教师在职称评定上显著“低了一级”,小学高级教师相当于中级职称,中学高级教师相当于副高职称。

  一般情形下,中学教师在一级教师履职5年后可以评高级教师。对于一个本科毕业的小学教师而言,只需工作6年,条件符合就可参评最高级别职称。职称评定,还须要外语、计算机、科研论文等硬性条件达标。

  中小学教师目前虽然也能评“特级教师”,但“特级教师”更多的是对师风师德、教学水平等软实力的考量,虽然能享受必定的待遇政策,但中小学特级教师不是职称,更多的是一种声誉。而且,全省每年只有极少数人能够获此殊荣。截至目前,全省中小学特级教师仅有400余名。

  具体尺度比例正在制订

  据省教育厅相干负责人介绍,此次设立中小学正高级职称,是晋升基础教育教师专业化素质的一项重要举措,教授级教师这个称号,不仅具有更高的含金量,还会成为一线教师在业务上不断提高的动力。甘肃省将就这一改革政策在部分学校展开试点工作,并在全省范围内推广。目前,这一新设立的正高级职称的具体名称尚未肯定,具体评定比例和相干尺度也正在制订中。

  一线教师增加业务动力

  记者针对此举采访了兰州市的一些中小学教师。老师们广泛以为,这对一线教师是一个很大的鼓舞。正常情形下,中小学教师评上高级教师后基本就没有动力了,对于教师的业务评定可以说是封顶了。而“教授级教师”更能鼓舞一线教师做好自己的专业。事实上,小学教师、中学教师和高校教师的差别主要是分工不同、受教育者的年纪不同,没有必要规定中小学教师职称必需低一级。兰州市城关区通渭路小学张校长表现:“前两年,教育界就已经提出这个建议,现在能够实行起来,在很大程度上能鼓舞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使老师在业务上更精于钻研。”兰州实验小学校长杨桦说:“无论教小娃娃还是教大学生,责任和职责是一样的。在小学也设正高级职称,是给小学教师有个攀缘的机遇,也可以让老师更好地施展自己的才干。”

(编辑:SN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