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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因妻子离家出走将妻弟子女推入水井溺死--中国国情网
2011-04-06

  本报讯 (记者李洁)妻子离家出走,性情偏执的庆阳男子秦等宏疑惑小舅子从中作梗,趁小舅子刘某不在家之际,将刘某的一双儿女推入水井溺死,而对秦等宏犯法事实了如指掌的同村村民杨进财不但未举报,反而供给盘缠,供其流亡天涯。案发第二天,警方在银川汽车站将秦等宏抓获。庆阳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秦等宏死刑,剥夺政治权利毕生;以窝藏罪判处杨进财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记者日前获悉,秦等宏不服判决已上诉至省高院。

  现年48岁的镇原农民秦等宏与妻子小月(化名)经常因为一些琐事争吵。2010年初的一天,两人再次争吵后小月离家出走。在找岳母要人未果后,想起当初结婚时小月的弟弟刘某曾极力反对两人的婚姻,秦等宏遂将矛头指向了小舅子刘某,起意报复。2010年2月24日15时许,秦等宏拿着一把菜刀冲到了刘某家中,见家里无大人,秦等宏便对刘某的一双儿女起了杀心。秦等宏将两个小孩骗到水房,先后扔下水井。之后他掩上井盖逃离现场。

  当晚,秦等宏来到同村村民杨进财家中,将作案经过全盘托出,杨进财了解情形后不但没报警,反而向秦供给现金和干粮辅助其逃离。2月25日13时许,警方在水井中发现并打捞出两个孩子的尸体。当天晚上,警方在银川汽车站将外逃的秦等宏抓获。

  庆阳中院审理后以为,秦等宏因家庭矛盾而迁怒于他人,蓄意报复杀戮两名无辜的儿童,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而杨进财在明知秦等宏实行杀人后,为其供给隐蔽处所、财物,辅助逃匿,其行为构成窝藏罪,秦等宏作案手腕极其凶残,后果非常严重,应该从严惩处,遂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SN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