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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为躲家暴抢劫出租获缓刑 称为离婚称不后悔--中国国情网
2011-10-05

  正义网(微博)北京9月28日电(见习记者 李铁柱) 为进监狱回避家暴而抢劫出租车的王红霞案(本报9月2日四版曾作报道),今天由北京市西城区法院作出判决,王红霞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分金5000元。

  44岁的王红霞是北京一名公交售票员。今年3月2日,她在一家医院前持刀抢劫了一名出租车司机。案发后,王红霞交代,她抢劫出租车目标非常简略,就是为了进监狱回避家暴,达到离婚的目标。

  庭审中,对于公诉人的指控,王红霞并没有提出异议。在被问到为何要抢劫出租车时,她的情感突然失控。王红霞说,丈夫在家经常对她进行打骂,用鞋打她的脸,还用菜刀威逼她不许说出去,打完后还把手机没收,把她关在屋子里。

  “在抢劫出租车前,我的离婚起诉书已经送到法院,我没有地方躲他(王红霞的丈夫),只有进到监狱才干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而且这样就可以和他离婚了,这是我想到的最‘便利’的离婚办法。”王红霞说,她和丈夫相识于网络,那时她和前夫刚刚离婚,认为对方待自己不错,便很快又结了婚。

  对于自己的抢劫行为,王红霞说并不懊悔,因为离婚的目标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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