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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拟立法规定企业环境违法资产或遭扣押查封--中国国情网
2011-09-27

  □记者 梁嘉琳 北京报道

  《经济参考报》记者独家获悉,环保部正全面介入出口、信贷、执法权等多个范畴的经济立法和政策制订。在环保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以及工业全行业、农林渔牧、城乡建设等范畴主管部门的共同参与下,“十二五”环境经济法律和政策框架浮出水面。此外,有关部门正追求在修订中的《环境保护法》(简称新环保法)增长“查封、扣押企业涉嫌违法资产”的条款,扩展执法权限,铲除受罚“明星企业”拒不停产、固执排污的局势。

  同时,环保部门在“十二五”期间还斟酌加大对企业排污的处分力度,对其“按日计罚”,每日罚金叠加,不设法定上限。专家称,如包括上述条款的新环保法获全国人大表决通过,无疑将对污染企业产生极大的震慑作用。

  今年上半年“双高(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增速反弹,对节能减排形势造成了较大的压力。环保部副部长周建22日强调,“环保部门必需积极参与宏观调控,严厉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从严打压‘两高一资’,限制低水平反复建设和产能多余项目。”

  环绕经济构造调整方面的构造性减排,威望人士向记者泄漏,“十二五”期间,环保部将主推信贷和出口两个方面的“杀手锏”。一方面,在已有4万余条环境违法信息纳入央行征信系统的基础上,环保部将扩展向“一行三会”报送环境违法信息的范围,并在新增若干个试点省份后择机推向全国。上述信息将对违法企业的信贷审批、债券发行、股票发行等融资和再融资行为形成强有力束缚。

  另一方面,环保部将继续把“双高”行业的设备、产品、工艺名录提供应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以及海关总署,为后者进一步撤消“双高”行业出口退税、制止加工贸易供给参考。环保部也正在和商务部研究制订《中国对外投资企业环境行为指南》,避免中国商人造成别国、跨国环境违法行为。

  知情人士22日泄漏:“十二五”环保立法的方向,也将从速度型转向质量型,从构建型转向完美型。“国务院法制办的年度立法计划,已经从2005年的39部,大幅压缩至2011年的15部左右,而环保立法计划仍能保持高增速,非常难得。”上述人士称。

  但环保部政策法规司相干人士坦承,目前环境保护法律体系最大的问题“不是立法滞后,而是执行不力。”对此,中华环保联合会秘书长顾问吕克勤也指出,违法成本低使得企业生产成本转移到社会环境成本中,一些违法企业更将行政罚款当作对非法排污的认可。吕克勤呼吁,将环境执法部门的执法权限以法律情势固定下来,清除其他政府部门、个人或团体对环境执法的干预。

  而一位参与新环保法修订的法学家告知记者,据一些基层企业反应,涉及污染物减排、环境违法、环境影响评价、环保技术改造、环保宣传等不同业务,地方上有总量处、环监局、环评处、技术处、宣教处等六七个处轮番到企业检查指导,导致企业疲于奔命。“环保部门不能只重视执法权扩展,还应将不同业务部门的执法权整合到一个平台。”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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