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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暂不能实现交通违法异地处罚--中国国情网
2011-09-23

  本网讯 (记者邢世伟)昨日,记者从公安部交管局获悉,从10月1日起,贵州、四川、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江西、广东、青海、新疆10个省(区)将开端跨省转递交通监控设备采集的违法记载,异地交通违法将一样受到处分。交通违法当事人可选择在灵活车登记地或交通违法发生地进行处置。

  公安部方面泄漏,省际转递的交通违法信息包含交通违法记载序号、采集单位、号牌种类、号牌号码、违法行为、违法时间、违法地点、通知方法及标志、通知日期、处置情形等。依据地方性法规设定的交通违法记载不进行省际转递。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方面称,各地接受到本地灵活车在外省的交通违法信息后,将同时更新灵活车状况。交通违法当事人可选择在灵活车登记地或交通违法发生地进行处置,已处置的交通违法记载将通过综合运用平台转递至交通违法发生地或灵活车登记地。对当事人出示证明交通违法在外省已接收处置的处分决定书和罚款收据的,灵活车登记地应该通过综合运用平台同步更新数据。

  据悉,实现省际违法信息交流,将有利于打击套牌、假牌等违法犯法行为。原来很多人在外地买车爱好把车落户到买车地,而车辆实际使用却是在本省(区),目标就是为了回避交通违法处分。实现省际违法信息交流后,这些外地号牌车辆将无法再回避处分。

  ■ 北京情形

  北京暂不能实现异地处分

  2005年,北京实现了非京籍车辆在京违法记载、处分系统,灵活车所有人只要进入北京市交管局网站(www.bjjtgl.gov.cn),就可以像北京司机一样随时通过网络,敏捷查询到车辆在京的违法信息。

  进京各检查站计算机均已联网,如果外地司机在京曾有非现场违法行为未接收处置,当这辆车再次进京时,检查站民警将出具处分通知单,要求司机尽快接收处置。

  假如此后司机仍然没有前往执法站缴纳罚款,车辆再次进京时将不予办理进京通行证。

  但据记者了解,由于各省市交通管理部门对于违法行为的处分尺度不同,北京目前还不能与全国各地实现跨省市的异地处分。外地车在北京交通违法,驾驶人可以携带驾驶本、行驶本,到北京市任意交通支、大队执法站接收处分处置后,凭交通管理部门开具的行政处分决定书到工商银行缴纳罚款。

  本报记者 郭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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