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中国国情 > 今日国情 > 今日省情 > 北京 >

往届回顾

2008版中国年鉴

入编邀请更多>>

2010版国情

新中国六十年来的伟大历史实践证明,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基本道路,是唯一正确的科学发展之路,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为贯彻落

北京大兴灭门案凶犯李磊岳父母等启动析产案--中国国情
2011-09-21

  ■ “李磊死刑前请求‘别和家人葬一起’”追踪

  本网讯 (记者张媛)大兴灭门案凶犯李磊被执行死刑后,其家眷又将因财产析分、继承打起官司。昨日上午,李磊岳父母的律师向大兴法院递交了起诉书,法院通知其今日去交费、立案。

  先刑后民,案件延后

  据李磊岳父母的律师冷光强称,此前,他曾经就此案到法院起诉过一次,愿望通过诉讼来析分李磊家族成员内部的财产,同时也便利未来对李磊故意杀人案中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部分的执行,但是依照先刑后民的原则,当时法院明确告诉要期待刑事案件了结后才干启动民事,因此当时并未立案。

  9月16日李磊被执行死刑后,根据李磊岳父母、奶奶、姥姥三方律师之前沟通的结果,由岳父母方再次到大兴法院递交了相干起诉资料,提起析产官司诉讼。

  两审判决书成唯一证据

  据冷光强称,岳父母方起诉的对象是李磊的奶奶、姥姥,诉讼恳求包含析分七名家族成员(六名被害人和李磊)的财产,同时要求继承李磊妻子和两个孩子的遗产。冷光强称,由于李磊只把遗言交给了一中院的承方法官,向大兴法院提交的证据也只有李磊故意杀人案的一审、二审判决书。

  李磊姥姥的律师王海阳称,目前各方没有调解的方案,因此通过诉讼来析产是各方的共识。

  李磊遗言不影响析产

  据李磊一审、二审的辩解人潘志东称,李磊9月16日被执行死刑前,曾将一份自己连夜写好的财产明细等交给法官,称将他的财产全体分给奶奶,李磊同时交代自己名下有三套房产、妻子王美玲名下有一套房产,其余三套分离在父母和妹妹名下。

  对于李磊留下的遗言,潘志东、冷光强、王海阳都表现并不影响析产,因为李磊只能处理属于他个人的财产,这也就意味着须要先将家族成员的财产析分清晰,然后由李磊的个人财产来完成民事赔偿,如果还有剩余再用于继承。

  李磊奶奶的律师昨日未接听电话。

  据介绍,大兴法院已经通知李磊岳父母的律师今日去交费、立案。

  ■ 链接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11月23日晚10点多至次日清晨,在大兴区黄村镇的清澄名苑内,大兴男子李磊持刀将父母、妹妹、妻子王美玲和两个儿子杀死。 去年10月15日,市一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磊死刑立即执行,并附带赔偿三方受害人合计345万余元。

分享到: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微博推举 | 今日微博热门(编辑:SN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