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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劫杀黑车司机逃亡9年后落网 作案时17岁--中国国情手册
2011-09-02

  晨报讯(记者 颜斐) 9年前,年仅17岁的吉林男子高占吉与老乡一同抢劫黑车司机,两同伙将对方杀戮,后三人弃车逃跑。同伙先后被判刑,而高占吉在 惊恐中渡过了9年,直到去年带着不到两岁的儿子回家看望父母时才被抓获归案。记者昨天获悉,北京市二中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并处分金4000 元。

  2001年,高占吉随老乡金某、赵某从吉林老家来到北京打工。当时,他们三人没有找到工作,但身上的钱却花完了。金某提出抢钱买票回老家,赵某表现赞成,当时年仅17岁的高占吉也没有反对。

  同年2月的一天,三人在北京市通州区华联商厦前,骗租艾某驾驶的“面的”,当车开到通州区一公路时,金某、赵某先后持尖刀猛刺被害人头面部、颈部,将人杀 死后驾车逃离,后将车扔弃。三人作案后逃离北京。同年,金某被抓获归案判处死刑,2004年赵某被抓获归案判处无期徒刑。高占吉则一直叛逃。直到2010 年高占吉携子回家看望父母,才被抓获归案。

  高占吉归案后称,他流亡多年来一直担惊受怕,不敢使用真实姓名,不能和女友结婚登记,也一直 不敢回家探望父母。高说,当年自己年幼,事情发生的时候吓傻了,只是看着2个同案杀人,后来因为畏惧,一直没有自首。他恳求自己的亲人必定要努力赔偿被害 人家眷的经济损失。原被告双方就民事部分在本院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定,后被害人家眷多次来电表现愿望法院对高占吉轻判。

  二中院经审理以为,高占吉伙同他人采取暴力手腕抢劫公民财物,并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斟酌其犯法时尚未成年,在共同犯法中的具体位置、作用,取得被害人家眷原谅等情节,对其减轻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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