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中国国情 > 今日国情 > 今日省情 > 北京 >

往届回顾

2008版中国年鉴

入编邀请更多>>

2010版国情

新中国六十年来的伟大历史实践证明,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基本道路,是唯一正确的科学发展之路,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为贯彻落

老赖不执行判决可追究刑事责任--中国国情网
2011-07-05

  本网讯(记者王南)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反规避执行活动进展情形,并出台看法,对严重的“老赖”可以追究刑事义务。

  截至今年5月31日,全国法院执行案件的执结率为63.66%,实际执行率达到80.52%,与去年同期相比分离进步了12.7个百分点和7.1个百分点。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在发布会上介绍,近年来,规避执行成为目前人民法院执行工作遇到的难题之一。被执行人应用各种手腕规避执行的情形日益严重,在某些地方已成为一种广泛现象,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势。

  上述情形主要表示在被执行人“下落不明”、假离婚回避债务、虚构债务转移财产、企业未经清理即注销、利用特别身份干扰执行规避执行行为的存在,导致执行程序无法有序进行,执行工作难以正常开展,申请执行人的债权被延缓、缩水或根本无法实现。

  记者从最高法了解到,为有效防备规避执行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向各级人民法院正式印发了《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看法》。

  该看法提出通过强化财产报告和财产调查,加大对保全财产和担保财产的执行力度,依法防止恶意诉讼,完美对被执行人享有债权的保全和执行措施,应用代位权、撤销权诉讼制裁规避执行行为,依法增强对规避执行行为的刑事处分力度。

  据孙军工介绍,从司法实践的情形看,各地法院依法构筑多层次的惩戒机制。其中包含对规避者实行信用惩戒,采用公开曝光、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下降信用等级或撤消行业准入资历等手腕。

  此外,对于情节严重的规避执行行为,依法实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和非法处理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等追究刑事义务。

  ●执行被执行者最高法拟统一“清点”

  在今天上午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根大泄漏,最高法正与公安部等有关部门协商,拟通过先进技术手腕,树立被执行者名单制度。

  据张根大副局长介绍,目前这个名单制度仍在摸索阶段,主要是由于人名查询存在“重名”的问题。

  张根大介绍,被执行者名单一旦公布,如果重名,很可能会给重名者带来麻烦。

  “就好比我的名字,全国有100多个,如果只是输入名字,就很难查询到精确的被执行者姓名。”张根大介绍,这就须要一些技术上的支撑。比如在查询系统中设置查询条件,比如户籍、常住地址等信息。

  “其实,最能体现唯一性的,就是身份证号码。”张根大副局长介绍,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和公安部等有关部门协商,摸索通过身份证号码认证等技术手腕,来确保被执行者名单的唯一性。

  “被执行者的唯一性被肯定了,法院就可以将信息提供应银行,从而对被执行者的信用等级进行限制。”张根大说。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微博推举 | 今日微博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