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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试点推行二手房交易服务平台--中国国情
2011-06-09

  新华网北京6月8日电 (记者刘德炳) 买卖二手房时屡被黑中介宰的情形有望被杜绝,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8日宣布,7月1日,由官方搭建的北京市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将在海淀区率先试点,向居民供给二手房买卖服务,运行成熟后在全市推行。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干负责人介绍说,近年来关于存量房交易环节的投诉络绎不绝,少数不法中介机构公布虚伪房源信息、冒充个人骗取房源,伤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捣乱了市场秩序。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依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动”的工作思路,摸索树立官方服务平台,北京市海淀区率先展开试点。

  记者了解到,“服务平台”将供给有效房源信息,政府部门供给房源核验服务。试点期间,海淀区属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人自行出售房屋时,可选择是否通过“服务平台”发布房源信息;委托经纪机构出售的,“服务平台”将主动发布房源信息。在房源信息发布期间,如该房源涌现完成网签、限制权利状态、权利状态发生变更等情况的,系统将主动终止信息发布,保障双方权益不受损害。为便于交易各方查询到有效的房源信息,拟上市房源都将先在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完成房源核验后,才可以在“服务平台”发布和办理网签手续。

  为确保留量房交易资金安全交割,“服务平台”供给存量房自有交易资金监管服务:买卖双方自行达成交易的,可协商是否通过监管账户划转自有交易资金;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的,须通过政府部门开设的监管账户划转存量房自有交易资金。此外,同一套房屋只能委托一家房地产经纪机构申请核验,这将有效预防虚伪房源、中间商吃差价等问题。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干负责人表现,今后将增强对违背相干规定的经纪机构及人员的查处,情节严重的暂停网签,并向社会公示;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依法撤消经纪机构资质或人员资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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