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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为女友出头邀10名同学持械斗殴--中国国情
2011-04-26

  晨报讯(记者 武新)因女朋友与同学小力(化名)发生矛盾,16岁学生小强(化名)为女朋友出头,竟然纠集10多名同学持械殴斗,将小力一方人员打伤。昨天下午记者获悉,石景山法院对小强判处缓刑。在法院的调和下,小强得以重返校园读书。

  16岁的小强是石景山一所中学的学生。提起案发情况,小强回想说,在一所职高上学的女朋友说她被同学小力打了。于是,小强打电话与小力商定了在职高学校邻近殴斗。2010年10月20日下午,被告人小强纠集同学等10余人,并通过朋友找到被告人小雨(化名)辅助,由小雨纠集同学等20余人,一同前往职高学校。小强带着武装带、双节棍、锯齿刀等工具在职高宿舍区邻近,与小力纠集的多名同学持械殴斗。小强等人将小力一方人员打伤。小力被打成了轻伤。小强、小雨被检方提起公诉。

  为教育抢救小强,石景山法院委托社会调查员对未成年被告人小强的成长经历、家庭情形等进行调查。社会调查报告显示,青春期的叛逆、环境的不适应、成长期的不成熟是小强发生此次事件的直接原因。法院请来心理咨询师为小强进行心理咨询,发现小强的成长经历使他产生自卑,表示得过于自尊,体现在对朋友的不正当“维护”上。

  经法院主持调解,被告人小强、小雨与被害人小力等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和解,二被告人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原谅。最终,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对两人判处缓刑。

  办案法官李婧告知记者,学校通常对这种违法犯法的学生予以开除,他们多次与小强所在学校相干部门调和,最终学校赞成接收小强、小雨重返学校就读,这样更有利于未成年被告人小强、小雨成长。

(编辑:SN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