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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园保安伙同他人盗窃石雕获刑5年--中国国情
2011-04-21

  本网讯 (记者张媛 通信员陈实)曾为圆明园保安的陈强盛监守自盗,伙同他人窃取一块青色雕花石板和一块汉白玉石雕构件后卖出。近日,陈强盛因偷盗罪被一中院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被告人陈强盛是陕西人,1987年出身,原是圆明园公园保安队一名保安。

  根据指控,2008年12月,陈强盛结识了无业人员杨德亮(另案处置)。当时,杨德亮一心想发财,遂预谋窃取圆明园公园内文物。随后,他向陈强盛等多名园方保安员提议共同偷盗,并得到他们的赞成。

  据查明,2008年12月,陈强盛伙同杨德亮及其他保安人员窃取青色雕花石板1块、汉白玉石雕构件1块。其中,青色雕花石板被圆明园公园管理处花卉队员工马龙(另案处置)以人民币1500元的价格收购,另一石雕则被以两万元的价格收购。

  2010年7月7日,陈强盛在西安火车站被掌握,两件被盗赃物现已起获并发还。

  一中院经审理以为,陈强盛伙同他人以非法占领为目标,机密窃取国家财产,数额宏大,其行为已构成偷盗罪。终审判处陈强盛有期徒刑五年,并处分金人民币一万元。

(编辑:SN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