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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将加强基层公务员培训力度--中国国情网
2011-04-13

  中广网北京4月13日消息(记者车丽)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泄漏,我国将增强基层公务员的培训力度,选拔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公务员,必需在提任后1年内完陈规定培训,仍未完成的要延伸试用期。

  未来五年,中央国家机关和东部有关省市将为西部、东北和中部地区培训10万名公务员,其中国家公务员局直接培训1万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士秋说,基层公务员占公务员总数的60%以上,十二五期间要增强对这一公务员培训软弱环节的培训力度。

  杨士秋:要完成全员培训任务,重点增强乡镇、街道和公安、工商、税务、社保等公共服务部门基层公务员的培训。坚决禁止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等违法违纪行为,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寻求相干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义务。

  同时,《2011—2015年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在公务员培训鼓励束缚规定上首次做出明确规定。

  杨士秋:一是在原来《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中将在职培训与年度考核等次挂钩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公务员学习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肯定为优秀等次”;二是要求“选拔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公务员,须在提任后1年内完陈规定培训,仍未完成的要延伸试用期。

(编辑:SN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