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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揣希望,教育改革再度出发:以民为本 不破不立--中国国情
2011-03-31

图表:我国将开展教育[JiaoYu]改革10大试点工作 新华社发

  新华网北京11月6日电(记者 吴晶)2010年7月,《国家中长期教育[JiaoYu]改革和发展[FaZhan]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公之于世。这份历时两年制定的教育[JiaoYu]纲领性文件不仅承载着教育[JiaoYu]事业在改革中发展[FaZhan]的经验,更昭示着新一轮教育[JiaoYu]改革锐意前行的希望。

  以民为本:教育[JiaoYu]改革惠及民生

  “十一五”期间,有这样一天令世人难忘——2008年9月1日,全国城乡义务教育[JiaoYu]阶段1.6亿学生的学杂费全部免除,意味着中国全面实行了免费义务教育[JiaoYu]。

  这不仅是“十一五”期间我国政府为改善民生而实施的重大政策,更是教育[JiaoYu]事业发展[FaZhan]永载史册的丰功伟绩。

  为了使每个孩子都能“上得起学”,“十一五”期间,我国政府加快了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步伐。

  2006年,“国家将义务教育[JiaoYu]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写进新修订的义务教育[JiaoYu]法。通过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JiaoYu]保障机制,国家对率先实施改革的西部农村地区义务教育[JiaoYu]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还补助学校公用经费、维修改造校舍、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2007年春,“免杂费、免书本费、逐步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惠民政策,推广到中东部地区40万所农村中小学的近1.5亿名学生。

  2008年春,我国在北京、天津、上海等16个省区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进行免除城市义务教育[JiaoYu]学杂费试点。

  2008年秋,免除城市义务教育[JiaoYu]阶段学杂费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惠及全国2.59万所城市中小学的2821万学生。

  在义务教育[JiaoYu]阶段,我国用“三年四大步”的规划,实现了西方发达国家需用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才能完成的目标。

  为了兑现教育[JiaoYu]公平的承诺,我国教育[JiaoYu]改革迈出的每一步都力度空前,影响深远。

  我国在中等职业学校初步建立了以国家助学金为主,辅之以学生顶岗实习、半工半读,校内奖学金,学校减免学费的资助体系;在公办高校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财政贴息)、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有机结合的资助体系。

  为此,每年各级财政预算经费和学校安排助学经费达到500多亿元,受到资助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别为1600万人和400万人,分别占在校生总数的90%和20%。

  教育[JiaoYu]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石——这是过去5年间,广大民众耳熟能详的政府承诺,更是他们切身感受的温暖工程。

  针对每年超过1亿的进城务工就业的流动人口,国家出台了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对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JiaoYu]实行与当地学生同等对待的政策。2009年,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小学初中就学人数达到997.1万人。

  推进教育[JiaoYu]公平是“十一五”期间,我国教育[JiaoYu]事业改革与发展[FaZhan]的突出亮点。正如世界银行对我国“十一五”期间的中期教育[JiaoYu]进展评估报告所指出的:“公共教育[JiaoYu]的提供也变得更加公平。一个公共财政体系已经建立以满足弱势群体的教育[JiaoYu]需求。城乡和区域差距在某种程度上被缩小。这些都是中国教育[JiaoYu]发展[FaZhan]的重要的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