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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患者大量输血后染上丙肝 告赢血站仍继续上诉--中国国情
2011-09-12

  患者宗女士[NvShi]住院治疗,在手术后却患上了肝炎。宗女士[NvShi]认为这是在手术过程中输入了有问题的血液造成的。为此,她将负责手术的医院、提供血液的红十字血液中心[ZhongXin]以及北京市通州区中心[ZhongXin]血站[XueZhan](简称通州血站[XueZhan])告上法庭。在血站[XueZhan]被判赔钱后,宗女士[NvShi]仍不服提出上诉。记者昨日从北京市一中院获悉,此案已被正式受理。

  大量输血后染上丙肝

  原告宗女士[NvShi]诉称,1999年9月3日,她因身体出现头晕、乏力、间断低热症状,住进被告医院治疗,被诊断为急性髓性白血病。2000年5月,她在医院进行自体干细胞移植手术并获得成功,住院期间被输入大量血液及血液制品。当年7月,宗女士[NvShi]被诊断出患有肝炎。通过查看在医院住院期间的病历,宗女士[NvShi]发现,自己所患肝炎有可能是在该院治疗期间输血造成,而血液是由红十字血液中心[ZhongXin]及通州血站[XueZhan]提供。

  宗女士[NvShi]认为,自己在被告医院的病历中,输血记录不全,有的血液无出库记录,有的输血量大于医嘱量,被告医院也没有履行输血告知义务,红十字血液中心[ZhongXin]与通州血站[XueZhan]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对献血人进行体检,献血记录中无献血人签字,因此三被告应当对她所患丙型肝炎承担连带责任。宗女士[NvShi]起诉要求三被告赔偿自己治疗肝炎的医疗费5万余元、营养费1万元以及精神抚慰金10万元。

  获血站[XueZhan]赔偿继续上诉

  对于宗女士[NvShi]的起诉,被告医院表示,患者宗女士[NvShi]住院治疗白血病期间,因治疗需要输入血液及血液制品,按照当时有关规定,血液中是否含有丙型肝炎的病毒,并不是医院的检测范畴,医院所使用的血液均来自卫生部门指定的红十字血液中心[ZhongXin]、通州血站[XueZhan]。该院不存在医疗过错,不应该承担责任。

  被告红十字血液中心[ZhongXin]认为,该血液中心[ZhongXin]提供的血液均有献血人的体检资料和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各项手续,这足以证实血液中心[ZhongXin]采血行为合法。该血液中心[ZhongXin]的行为与宗女士[NvShi]感染肝炎没有因果关系,故不同意赔偿。被告通州血站[XueZhan]表示,该单位提供的血液没有问题,且血液检测程序均符合行业规定要求。

  一审法院认为,丙肝感染途径是多方面的,尤其是免疫功能低下的血液病患者更为易感,此案中也无法排除除输血以外感染丙肝的可能性,故通州血站[XueZhan]只应当承担70%的民事责任和一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一审法院判决通州血站[XueZhan]赔偿宗女士[NvShi]医疗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7万多元。宗女士[NvShi]不服,提出上诉。此案正在二审之中。(记者 武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