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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提高乡村医生补助标准 每人每年1800元--中国国情
2011-06-21

  中新网南昌6月20日电(王剑 郭佳丽 刘政)中新网记者20日从江西省财政[CaiZheng]厅了解到,今年,江西省级财政[CaiZheng]安排1亿元,提高村医补助[BuZhu]标准,使一般及中心卫生院所有村医每人每年补助[BuZhu]达到1800元。

  作为离广大农民最近的大夫,乡村医生在方便农民就医、降低医疗成本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肩负着多项卫生公益事业,为进一步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提高乡村医生基本生活待遇,江西省从2009年开始采取省级财政[CaiZheng]安排专项资金对乡村医生公共卫生工作进行补助[BuZhu]。

  2009年起,凡在江西省境内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法注册、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管理、能履行乡村医生公共卫生职责的在岗乡村医生(包括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在享受县级财政[CaiZheng]年人均300至500元防疫岗位津贴补助[BuZhu]的基础上,还可获得省级财政[CaiZheng]每人每年1000元的公共卫生服务补助[BuZhu]。2010年,中心卫生院所在乡镇的村医省级财政[CaiZheng]补助[BuZhu]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800元。

  2011年,江西省级财政[CaiZheng]对一般卫生院所在的乡镇村医每人每年增加补助[BuZhu],使一般及中心卫生院所有村医省级财政[CaiZheng]补助[BuZhu]标准都达到每人每年1800元。

  据了解,江西省财政[CaiZheng]厅将根据各市、县(区)村医人数,下达2011年度省级补助[BuZhu]经费,并要求各地将省级补助[BuZhu]资金的50%在6月底前预拨给乡村医生。今年12月,相关部门将组织完成对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补助[BuZhu]发放的依据,对考核优秀、合格的,发放剩余的50%,考核不合格的扣减补助[BuZhu]资金;2010年、2011年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2012年不得申请省级补助[BuZhu]。(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