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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障碍问题屡升级为社会热点 权利思维推动立法--中国国情手册
2011-06-14

  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寓管理[GuanLi]于服务,为精神障碍人群提供特殊关怀,精神卫生法有望为社会[SheHui]管理[GuanLi]创新提供有价值的理念

  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精神卫生法草案,征求社会[SheHui]各界意见。在历经26年的酝酿讨论之后,这项与公民权利和社会[SheHui]秩序密切相关的立法工作,进入了冲刺阶段。

  草案在立法宗旨、保护对象、诊断治疗、权利救济等方面,作了比较完善的规定,特别是,总体思路体现了一种“权利思维”,不仅要求提高预防、治疗、康复水平,也强调加大救助力度,不歧视精神障碍,切实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和人格尊严;不仅对非自愿住院医疗制度明确条件、严格程序,确保精神障碍患者[HuanZhe]不因贫困得不到救治、不因疏于管理[GuanLi]而伤害自身或者危害社会[SheHui]他人,更特别强调,无需住院治疗的公民不能被强制收治……这些思路,获得了公众普遍肯定。

  一部属于“医学领域”的草案,之所以引起公众关注,与近年来精神障碍问题屡屡升级为社会[SheHui]热点、成为社会[SheHui]管理[GuanLi]新难点有关。

  统计表明,我国精神疾病患者[HuanZhe]超过1亿人,其中17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患者[HuanZhe]约3000万人,重症患者[HuanZhe]约1600万。重症患者[HuanZhe]中,因家庭贫穷无钱治疗、救治通道狭窄无处救治等各种原因,只有20%就医。大量流散社会[SheHui]的重症患者[HuanZhe],无论从对社会[SheHui]的可能危害看还是患者[HuanZhe]自身的利益考虑,都是一种社会[SheHui]隐痛。

  相对于“该收治的未被收治”的现实,一些地方则还存在“不该收治的乱收治”现象。精神病[JingShenBing]认定、鉴定机构主体的不够明确、收治程序的不够规范、司法救济的制度空白,造成一些执法困惑,也出现“精神病[JingShenBing]”成为某些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打击上访人员的口实,影响恶劣。

  如此,精神卫生的立法“提速”,让人欣慰。它传递出一个积极的信号:精神病[JingShenBing]问题不仅得到了政府的高度重视,而且立法和管理[GuanLi]部门正在探索新的管理[GuanLi]理念,让管理[GuanLi]与服务并重,进一步体现对权益的尊重、对权力的规范。

  同样欣慰的是,征求意见刚刚开始,一些讨论正在专家、学者和公众层面热烈展开,不少内容也引起关注。比如能否赋予各级政府、医疗机构、相关监护人和社会[SheHui]组织更明确的权利和义务;能否在政府经费保障、精神疾患纳入工伤和医保等方面力度更大;在普遍关注的“强制收治”上,能否确立监护人意思主导和精神病[JingShenBing]人自身权利保障两大基本原则,能否赋予利害关系人可诉性救济权,避免那种让当事人一旦被疑为“精神病[JingShenBing]”,就得不到申诉、辩护甚至亲属探望等现象的发生……不管意见最终能否被采纳,公众的热情与见解,本身也应该成为立法和管理[GuanLi]的一种资源。

  越来越多的事实提醒我们,把精神病[JingShenBing]特殊人群以及被裹挟进来的少数上访人员视为防范对象的思路,不可取。应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寓管理[GuanLi]于服务中,为精神障碍者提供特殊关怀。相信,在政府、社会[SheHui]和家庭的合力之下,精神卫生法有望为社会[SheHui]管理[GuanLi]创新提供有价值的理念,促进社会[SheHui]的“心理和谐”。(陈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