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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打假人买600包问题食品 赴工商所索赔10倍--中国国情
2011-05-28

职业打假人买600包问题食品 赴工商所索赔10倍--中国国情
这种鱿鱼[YouYu]丝外包装上写明保质期[BaoZhiQi]为10个月

  行业标准:鱿鱼[YouYu]丝保质期[BaoZhiQi]6个月

  超市标注:保质期[BaoZhiQi]8至12个月

  职业打假[DaJia]人买了600包

  抬到工商所索赔10倍

  鱿鱼[YouYu]丝保质期[BaoZhiQi]的行业标准是6个月,但职业打假[DaJia]人邓先生在渝中区较场口永辉超市发现,3个品牌的鱿鱼[YouYu]丝标注的保质期[BaoZhiQi]均超标,最短的8个月,最长的有12个月。他为此一口气买了600袋、价值3820元的鱿鱼[YouYu]丝,直接抬到工商所,要求10倍赔偿。

  昨天,重庆晚报记者对此进行调查时,相关方面就他的10倍索赔行为,引发了一场“知假买假”的争议。

  鱿鱼[YouYu]丝标注超标,他一口气买了600包

  邓先生称,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他作为职业打假[DaJia]人,也想在食品安全方面出点力,决定在超市行业打假[DaJia]。

  5月8日,他到较场口永辉超市选购了一些鱿鱼[YouYu]丝。当天去的时候,超市没有多少货,他当场提出各要200袋。超市方面确认他要货后,赶忙组织货源。次日,他分别购买了“绿叶原味鱿鱼[YouYu]丝”、“大老粗鱿鱼[YouYu]丝”、“元臻炭烧麻辣鱿鱼[YouYu]丝”3个品牌的产品,总价3820元。

  “我买来后找力哥直接抬到了较场口工商所。”邓先生称,鱿鱼[YouYu]丝属于水产品,按照农业部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行业标准》规定,鱿鱼[YouYu]丝保质期[BaoZhiQi]适用该标准的SC/T 3302规定的6个月。他购买的这3种品牌鱿鱼[YouYu]丝,标注的保质期[BaoZhiQi]均超过6个月。他抬到工商所去,就是想讨个说法。

  邓先生表示,一般消费者[XiaoFeiZhe]在选购和食用食品时,可能会留意是否过了保质期[BaoZhiQi],但他们并不了解食品的相关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对于保质期[BaoZhiQi]是否超过标准标注,基本上缺乏这方面常识,所以无从辨别类似食品是否真正超过保质期[BaoZhiQi]。

  超市:处理结果未出来,不便表态

  邓先生称,永辉超市作为大型连锁企业,对食品方面的相关规定应该非常熟悉,但他们仍然销售标注虚假保质期[BaoZhiQi]的食品,超市的行为属于明知故犯。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销售商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XiaoFeiZhe]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要求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所以,他在投诉书中提出3点要求:退货,10倍赔偿,对超市作出行政处罚。

  昨下午,重庆晚报记者来到永辉超市。超市客户服务中心黄小姐立即联系超市店长和行政经理,但二人均不在。随后,她转告记者称,因为工商部门的处理结果还没有出来,他们现在还不便接受媒体采访。

  工商:初步定性这些食品标识不规范

  邓先生称,工商所立案后,他又发现外地鱿鱼[YouYu]丝存在甲醛严重超标的情况,他于是提出对这些鱿鱼[YouYu]丝甲醛含量进行鉴定。

  昨日,重庆晚报记者在较场口工商所看到了邓先生购买的600袋鱿鱼[YouYu]丝,它们用10多个纸箱装着。工商所副所长周科分别拿出3个品牌的鱿鱼[YouYu]丝。重庆晚报记者看到,“绿叶原味鱿鱼[YouYu]丝”标注的保质期[BaoZhiQi]为10个月,“大老粗鱿鱼[YouYu]丝”为12个月,“元臻炭烧麻辣鱿鱼[YouYu]丝”为8个月。

  周科介绍,他们已将3个品牌的鱿鱼[YouYu]丝送到质监部门检测,现在还没有出检测报告,所以甲醛是否超标尚无定论。因为邓先生最初投诉这些食品外包装保质期[BaoZhiQi]没有按照行业标准来标注,所以他们是以违反《产品质量法》为依据立案。如果甲醛超标,就会以违反《食品安全法》立案处理。

  周科还称,既然鱿鱼[YouYu]丝使用了水产行业标准,就应该严格按照该标准标注保质期[BaoZhiQi]。根据鱿鱼[YouYu]丝现在标注的保质期[BaoZhiQi],目前初步可以定性为“外包装标识不规范”。对此,他们将责令永辉超市限期改正,若不改正,就要进行行政处罚。对于甲醛是否超标,需要等检测结果出来后再说。

  (作为职业打假[DaJia]人,邓先生“知假买假”行为,引发了一场争议。他究竟算不算消费者[XiaoFeiZhe]?他该不该得到赔偿?) (罗彬)

  邓先生买600包鱿鱼[YouYu]丝去索赔引发争议

  职业打假[DaJia]人知假买假

  究竟算不算消费行为

  职业打假[DaJia]人邓先生知假买假,他究竟算不算消费者[XiaoFeiZhe]?该不该得到赔偿?邓先生的行为引发了一场争议。

  反方

  “职业打假[DaJia]人以营利为目的,不是消费者[XiaoFeiZhe]”

  采访中,首先对邓先生这种维权行为提出质疑的,是较场口工商所邓所长。

  邓所长认为,邓先生提出10倍赔偿,属于民事赔偿范畴,工商部门不能用行政手段去干涉。邓先生知假买假的职业打假[DaJia]行为,他们不提倡,更不希望其他人效仿。邓所长说,邓先生购买商品的目的是为了索赔,而不是像普通消费者[XiaoFeiZhe]那样自用。

  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潜卫律师事务所律师何桐雨也称,根据《消费者[XiaoFeiZhe]权益保护法》(下称《消法》)的立法本意,消费者[XiaoFeiZhe]应当是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人,是为了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人。职业打假[DaJia]人以索赔、营利为目的,购买商品不是用来消费,所以不属于消费者[XiaoFeiZhe],索赔就不能得到主张。

  正方

  “职业打假[DaJia]人促进市场规范,应该鼓励”

  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洪波称,职业打假[DaJia]人是否属于消费者[XiaoFeiZhe],应当考虑导向问题。

  刘洪波认为,职业打假[DaJia]人对市场监管起着重要的补充作用。他们比普通市民更具备专业知识,更能认清商品的问题,他们能够促进商家规范市场运作。所以,他们是基于一种公共利益,对消费者[XiaoFeiZhe]是有好处的。

  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森达律师事务所主任贺天强也认为,《消法》虽然界定了消费者[XiaoFeiZhe]的定义,但这是狭义的。在一般情况下,普通市民不会去较真,更少通过诉讼途径去维权。所以,职业打假[DaJia]人有存在的必要,应该鼓励。

  上海

  《上海市消费者[XiaoFeiZhe]权益保护条例》对消费者[XiaoFeiZhe]界定为: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个人。这样,以打假[DaJia]为目的购买商品,就不能属于消费行为。也就是说,职业打假[DaJia]人在上海打不走。

  北京

  北京石景山法院2009年6月发布《消费者[XiaoFeiZhe]诉讼纠纷的难点及解决办法》:职业打假[DaJia]人视同于普通消费者[XiaoFeiZhe],具有消费维权类案件的原告主体身份。该院认为,这样做有利于净化消费市场。

  重庆

  渝中区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尚未对知假买假是否受法律保护,以及职业打假[DaJia]人是否属于消费者[XiaoFeiZhe]进行立法,也没有相关规定。是否保护知假买假,要具体案情具体分析。(罗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