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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禁烟”依然步履蹒跚 烟为什么控不下来?--中国国情手册
2011-05-07

  今天已是卫生部颁发的《公共场所[GongGongChangSuo]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新细则)实施的第6天,该规定明确“室内公共场所[GongGongChangSuo]禁烟[JinYan]”。

  为此,记者走访了北京的一些快餐店、酒店和KTV包厢等公共场所[GongGongChangSuo],发现不少公共场所[GongGongChangSuo]的醒目位置张贴了禁烟[JinYan]标识,一些餐饮服务机构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并取消了吸烟[XiYan]区和非吸烟[XiYan]区的设置,控烟的进展随处可见,但“全面禁烟[JinYan]”的步伐依然步履蹒跚。这是为什么?

  缺少相关细则 操作性弱

  对比1991年的细则,新细则新增了“室内公共场所[GongGongChangSuo]禁止吸烟[XiYan]”等内容,对此,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公室副主任姜垣认为,这是立法上的进步,应该多宣传。

  “但是,由于缺乏具体的惩罚细则,无法对违反者进行有效的责罚,加上惩罚力度偏低,执法主体模糊等原因,控烟执法面临很大的执法难题,”姜垣指出,新细则中没有对室内公共场所[GongGongChangSuo]吸烟[XiYan]者和场所经营者的处罚性条款。此外,是否会有足够的执法力量监督室内公共场所[GongGongChangSuo]的禁烟[JinYan]行为也很重要。

  而对于公共场所[GongGongChangSuo]是否应该包括办公室,新细则也没有给予明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公室主任杨功焕指出,公共场所[GongGongChangSuo]应该包括办公室,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该承担起全面禁烟[JinYan]的责任。

  针对目前的公共场所[GongGongChangSuo]禁烟[JinYan],执法主体主要是卫生行政部门,而对于餐饮、娱乐、医院等诸多公共场所[GongGongChangSuo],显然,没有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的介入,执法力度尚显薄弱。

  目前,很多地方虽然颁布了控烟法规,但是多年没有一起执行处罚的案例。如何让控烟措施真正得到有效实施,最重要的是把制度具体化。

  据了解,如果烟民在香港禁烟[JinYan]区吸烟[XiYan],不等一支烟吸完,可能就会有便衣警察交给烟民一张他在吸烟[XiYan]时的快照并开出罚单;如果顾客在香港的餐厅吸烟[XiYan],服务生会先行劝阻,如果无效,他们可以随时报警,请求警察处理。

  “根据行政处罚授权制度,可以授权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去监督,比如,可以把监督权给网吧或餐馆等公共场所[GongGongChangSuo]的负责人,一旦场所发生吸烟[XiYan]情况,可以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刘作翔告诉记者。

  这一观点得到了许多法学界控烟人士的认同,因为这样可以极大地发挥公共监督的作用。

  缺乏国家立法 执行不力

  “推行全面禁烟[JinYan]的最重要的举措是立法。”中国社科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赵建文指出,国内现有的法律法规与《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要求存在巨大差距且执行不力、效果不佳。

  赵建文建议,我国缺乏国家层面的控烟立法,政府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相关立法,而且必须与该公约的内容相衔接。

  “要实现推行公共场所[GongGongChangSuo]全面禁烟[JinYan]最关键的是要在国家和地方立法和有效执法。”杨功焕认为,此外,开展烟草控制活动、制定相应的保障措施和建立监督评价体系也是非常重要的。

  “执法队伍仅靠卫生部门是不行的,例如对违规营业场所需要吊销营业执照还需要工商等部门的配合;如果涉及到行政处罚,还需要公检法等部门的参与。”赵建文指出,我国还应该尽快出台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

  杨功焕指出,仅靠卫生行政部门禁烟[JinYan],显然不具备很好的执行力。而且,从法律层面来说,卫生部颁布的这个新细则也是一个层级比较低的法。

  树立控烟观念 尚需时日

  “吸烟[XiYan]是当今世界第一大公共卫生问题,已构成对人类健康的最大威胁。”中国健康促进与教育学会会长、中国医师协会会长殷大奎指出,烟草使用和依赖是一种慢性高复发性疾病,世界卫生组织已经将其列入国际疾病分类。

  中国科学院—清华大学国情研究中心主任胡鞍钢介绍,目前国内遭受二手烟危害的人数达到了7.38亿人,烟草成为威胁人类健康安全的最大危险因素。另外,2010年全球成人烟草调查表明,3/4以上的中国人不能全面了解吸烟[XiYan]对健康的危害,2/3以上的中国人不能了解二手烟的危害,较1996年和2002年的调查结果未发生根本性变化。

  “吸烟[XiYan]仍为社会主流文化所接受。”胡鞍钢指出,尽管吸烟[XiYan]和吸二手烟危害健康,但烟草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并没有实质性改变。

  东方公益法律援助律师事务所律师黄金荣告诉记者,很多人认为吸烟[XiYan]是个人的选择问题,和他人无关。其实,控烟并不是剥夺吸烟[XiYan]者的选择权,只是因为吸烟[XiYan]可能对自身和他人健康造成伤害。

  “烟草制品是一种虽然合法但对公众健康极端有害的商品,”《2010中国控烟观察——民间视角》指出,由于政企不分,导致政府行为与企业行为混同,令中国的控烟工作举步维艰。

  “全面推行公共场所[GongGongChangSuo]禁烟[JinYan],是保护不吸烟[XiYan]人群的健康,而不是限制吸烟[XiYan]者的自由。”杨功焕指出,全面推行场所禁烟[JinYan],将降低烟草使用和二手烟带来的巨大健康危害,保护每一位公民免受二手烟的危害,维护了每一位公民的健康权。 (本报北京5月6日电 本报记者 金振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