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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毫克”是醉驾入刑唯一标准--中国国情
2011-05-28

  针对近日引起争议的“醉驾慎刑”,北京市检察机关首次表态:80mg/100ml即醉驾入刑尺度,无需斟酌其他因素。

  刘某[LiuMou]于5月2日清晨,喝过一扎啤酒后,驾驶小轿车载妻子回家,在西便门桥被民警拦下检查,经抽血检测,其酒精含量为120.7mg/100ml,系醉酒驾车。虽然刘某[LiuMou]没有造成任何后果,但北京西城检察院仍然依照刑法规定[GuiDing],以危险驾驶罪对其提起公诉。最终,刘某[LiuMou]被判处拘役2个月,罚金1000元。

  就在案件审理进程中,最高人民法院一名副院长提出[TiChu]了醉驾并不一律入刑的观点,并援引刑法总则“情节明显轻微、伤害不大的,不以为是犯法”的规定[GuiDing]来支撑自己的观点。

  对此,西城检察院挂职副检察长、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黎宏提出[TiChu]:80mg/100ml的醉驾尺度本身已是客观尺度,已经把饮酒仅达50mg、60mg/100ml等情节明显轻微的情况消除在外了。

  黎宏介绍,7年前,国家尺度委在发布酒驾尺度时确认80mg/100ml为醉驾临界值,其动身点是该值以上的驾车人可能[KeNen]丧失理智,对社会具有[JuYou]较大危险性。该尺度依据统计学一般规律计算得出,目标就是保护大多数公众的利益。

  黎宏以为,人具有[JuYou]同等的性命价值,饮酒人应摒弃“自我”“侥幸”的想法,给予他人的性命健康以更大的尊敬,特殊是我国日益成为“车轮上国家”的时期,应当以恰当的法律压力,防备涌现可能[KeNen]威逼公共安全的醉驾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