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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评论:高价私了不应成醉驾逃逸的通关密道--中国国情手册
2011-05-28

  近日,广东省中山市检察机关对4宗醉驾案提起公诉,这4宗案件涉嫌危险驾驶的司机[SiJi],3人是醉酒驾驶摩托车[MoTuoChe]且涌现事故。此前,市第一法院立案首宗醉驾案,被告人也是醉酒驾驶摩托车[MoTuoChe]。为什么被告大多是摩托车[MoTuoChe]醉驾者?难道汽车司机[SiJi]比摩托车[MoTuoChe]司机[SiJi]更谨严?循着这样的思路,记者找交警部门了解发现,醉驾入刑后,因定性、处分发生了变更,醉驾者对于处置醉驾后肇事的方法,也发生了相应的转变,如高价私了求对方别报警,先逃逸等酒气过了再自首。而摩托车[MoTuoChe]司机[SiJi],因为没有经济才能“私了”,于是成难堪逃法网的一群人。(《中山商报》5月24日)

  醉驾入刑的舆论涟漪并未彻底散尽,私了逃逸又急匆促闯入公共视线。有意思的是,在醉驾打击力度不断升级之下,维系法律[FaLv]运行的规则与秩序却迅即闪身,互相制衡的肇事双方竟变得齐心协力起来,唯独那些“囊中羞涩”的摩托车[MoTuoChe]司机[SiJi],直面法律[FaLv]制裁。如果“高价私了”可以摆平一切,成为越来越多有钱人醉驾逃逸的通关密道,将无疑是对法律[FaLv]的宏大嘲讽与调戏。

  日本当代著名法学家川岛武宜以为:“大凡市民社会的法秩序没有作为法主体的个人守法精力是不能保持的。”而个人守法精力的保持,来自对法律[FaLv]的佩服和尊敬,这种佩服和尊敬在人们心坎沉淀下来,就形成了法律[FaLv]信仰。法律[FaLv]之威严不在于“严格打击”,而在于公平公正。缺少公正甚而有“贫富之分”的法律[FaLv]信仰,即使再严格也只会产生威吓力,而产生不了威严。公众之所以对“4宗醉驾司机[SiJi],其中3人是摩托车[MoTuoChe]司机[SiJi]”心存疑虑,就在于它伤害了法律[FaLv]的公信。至少,有些在斑马线上把人撞飞的阔少并没被处以极刑,尽管他们“以危险方法伤害社会”;还有些出了事就拿钱砸的车主,奇妙地规避了处分。

  醉驾入刑,该有配套制度的联动跟进,不能让高价私了大行其道。如果不能让醉驾逃逸者付出代价,其伤害马上就可以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