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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六十年来的伟大历史实践证明,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基本道路,是唯一正确的科学发展之路,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为贯彻落

车祸发生后延迟报案 保险付费要打折--中国国情手册
2011-04-08

  北京一家物流公司的车辆发生车祸,保险公司以未按商定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为由,拒付全额保险金。双方为此闹上法庭。昨天,记者从丰台法院获悉,该院判决保险公司全额赔偿保险金7万余元。

  原告物流公司诉称,2010年3月6日,物流公司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经法院认定该公司驾驶员负事故全体义务,判决物流公司赔偿第三者车辆损失5万多元,其他各种损失在保险公司强迫保险范围内赔偿。但保险公司谢绝全额赔偿。被告保险公司代理人表现,因为物流公司在出险后没有及时实行通知责任,超过48小时,导致公司不能及时清查损失,只赞成赔偿物流公司主意金额的50%。(记者 武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