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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号之惑:“沉睡”的购车指标--中国国情
2011-04-08

  ■支招

  一边是一号难求,另一边是车市冷僻。针对摇号政策裸露出的问题,网友、经销商建议优化改良实行细节,对摇中不买车者采用一些处分措施。

  摇号预收费加大成本

  网友建议,摇号应恰当收费,比如预收上牌费等购车牌照费用,如果摇到号的申请人到期后没有购车,则预交的这部分钱应当没收,加大摇号的成本,才干防止无购车需求的人随便参加摇号,延误有购车意愿的消费者的购置权利。

  摇号前先签购车协定

  经销商建议,有购车意向的人先与4S店签署一个合同协定之类的书面文件,然后通过这个文件参加摇号,这样可以避免很多废号。

  弃号一年内不能再摇

  对于弃号行为,有经销商支招,建议摇到指标过期不用并作废应当采用一些处分措施,从而避免“占坑”行为。比如摇到号6个月不买车一年内不能再参加摇号。

  上牌期限缩至三个月

  有经销商为新政支招,他以为6个月斟酌时间太长了,真正想买车的人有3个月的选择时间就能够决定,因此应当把上牌期限缩短为3个月。也有的经销商建议,鉴于真正想购车的消费者应该早已有了心仪的车型,只给当月摇到的号一个月的有效期,一个月后即成为废号。

  每个家庭限购一辆车

  有网友建议,应当撤消摇号,因为现在很多真正有购车需求的摇不上号,而且越是往后被摇中的几率就越小,摇上号的很多并非想买车,造成很大资源糟蹋。应当以家庭为单位限购一辆车,满足真正的购车需求。(专题兼顾记者刘磊涛 专题采写记者冷宇曹锦谢青芸实习记者麦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