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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禁止炒作高考成绩宣传“状元”--中国国情网
2011-06-14

  新华网沈阳6月13日专电(记者王莹)针对以往高考过后部分学校涌现的宣传升学率、高考“状元”现象,辽宁省委宣传部、辽宁省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制止炒作高考中考考试成就的通知》,严禁初高中学校订高分考生进行任何情势的炒作,情节严重者将被撤消一年内评优资历;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违背规定的,将撤消省级示范称号。

  《通知》要求,各级教育部门不得以任何情势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以任何情势统计、公布学校的升学人数、升学率、升入重点大学情形等高考信息,不得以任何情势按高考、中考成就给学校排名并向社会公布,不得以任何情势宣传所谓的高考“状元”、中考“状元”等。

  各级各类学校除以成就单、电话查询情势通知考生外,不得以任何其他情势公布考生成就;不得在校外或校内社会成员可视范围内摆放、悬挂、张贴关于高考、中考成就的条幅、宣传板等宣传物品。

  《通知》还要求全省各宣传媒体,不得向社会公布考生的成就、名次等信息,不得宣传报道学校学生升学率、升学考试平均成就和高分数学生等情形;不得公开按高考、中考成就给学校和学生排名,特殊是宣传炒作所谓的中考“状元”、高考“状元”等。

  “分数并不是评定学生好坏的唯一尺度,过度宣传高分考生,只能造成教育的不公正。”辽宁省教育厅责任教育处处长张国林说,近期,全省各市教育局和50多所省级示范高中还将与省教育厅签署《落实制止炒作中高考成就义务状》,向社会作出许诺。


  作者: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