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中国国情 > 教育2010 >

往届回顾

2008版中国年鉴

入编邀请更多>>

2010版国情

新中国六十年来的伟大历史实践证明,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基本道路,是唯一正确的科学发展之路,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为贯彻落

社保局:事业单位可向“特定群体”招聘--中国国情手册
2011-04-09

  日前,市人力社保局发布《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事业单位可以面向大学生村官、支教大学生、随军家眷及基层事业单位定向造就的毕业生等特定群体进行公开招聘。

  2010年6月,《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方法》正式实行,要求事业单位补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技强人员等,除政策性安顿人员、急需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办法提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施公开招聘。昨天发布的《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首次明确,实行方法实用于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

  对政策性安顿、急需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此次也作出了定义:政策性安顿是指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政策安顿的人员,如军队转业干部等;急需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是指依照本市人才引进的有关政策引进的人员及本市(具有北京户口)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博士研究生(论坛) 、博士后出站人员、技师(含)以上工勤技强人员等。

  不同类型事业单位之间将可实现工作人员的流动。实施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其工作人员经原单位赞成,且新的用人单位考核合格,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后,可以进行流动,而不必定非要经过公开招聘的考试环节。

  参加北京市各种招聘会的事业单位,须在参会前至少7个工作日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