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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国家文物局评估浙江省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工作--中国国情
2011-07-05

  6月29日至7月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文物局组织检查组,先后赴绍兴、宁波等地就浙江省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组一行在听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物局关于浙江省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自查情形的汇报后,重点对绍兴、宁波两市及所辖部分国家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工作情形进行了检查评估。在听取地方汇报并查阅保护规划、保护方案等相干档案材料的基础上,检查组一行冒着酷暑实地踏勘了已纳入依法批准的绍兴、宁波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情形,考察了绍兴东浦和宁波慈城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并就检查情形向绍兴、宁波市政府分离作了反馈。

  此次检查是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公布施行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首次组织全国范围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检查,旨在禁止和纠正损坏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行为,有效地保护优秀历史文化遗存。此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文物局已于2010年12月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工作检查的通知》,对此项工作进行安排。

  赴浙江检查组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稽查办公室副主任谢晓帆任组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物局等职能部门有关同志陪伴检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派驻浙江省及绍兴、宁波两市的城乡规划督察员也参加了所在城市的检查工作。工作(浙江省文物局 刘晓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