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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采取多项措施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国国情手册
2011-07-05

  新华网西安6月25日专电(记者许祖华)陕西省省长赵正永24日在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对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形等问题进行了通报。赵正永说,今年,陕西省与国家签署了47.43万套的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任务。为了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陕西省采用了明确义务主体、保障建设用地、拓宽融资渠道等多项措施。

  赵正永说,今年,陕西财政部署资金32.96亿元,是去年的2.7倍,专门划出土地指标3万亩,新建廉租房5.54万套,公共租赁住房13.1万套,经济实用住房5.72万套,限阶商品房7.64万套,棚户区改造12.83万户,新增发放租赁补助2.6万户。截至5月底,已开工24.96万套,占年度任务的55.68%。依照各市上报的进度计划部署,6月底前可开工42.78万套,占任务的95.4%。陕西省在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采用了多项措施: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署义务书,将年度目的任务分解到各市,省考核办将目的任务列入了年度目的义务考核指标。

  为了保障建设用地,陕西省把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全体纳入土地供给计划,3月底已将今年31202亩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指标按目的任务一次性下达至各市,列入计划的项目用地授权省领土资源厅直接审批。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不落实的市县,停批商业开发土地供给手续,不得进行招、拍、挂。

  在拓宽融资渠道方面,陕西省政府决定把中央分配陕西的政府性地方债券资金68亿元中的留省部分的30.23亿元,全体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转贷市县部分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同时,陕西省还完美管理机制。落实保障性住房配建制度,从今年起,新批准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的比例不低于10%。在大中型城市建设的经适房小区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的比例不低于20%。增强质量管理,严厉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建设尺度,实行建筑质量施工单位毕生负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