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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采取多种方式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中国国情手册
2011-06-20

  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获悉,为着力解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固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夹心层”住房问题,广西将通过土地供给、财政、金融等多种支撑方法,加快推动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下发的《关于确保完成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的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方法,大幅度增长公共租赁住房供给。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掌握在60平方米以内,各地可根据实际须要,以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为主。

  广西要求,各地可以采取政府划拨土地并投资建设、政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企业投资建设等方法,推动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政府投入的资金(含中央和自治区补贴资金),各市县可用于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也可以用于投资补贴和贷款贴息。

  此外,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中,广西将重点部署公共租赁住房用地。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实施划拨供给。在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企事业单位可利用原有住宅用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对闲置的工业、仓储、办公、教育等用地或房屋,可调整为公共租赁住房用地或改建为公共租赁住房。(记者 王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