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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首批限价商品房7月起申请 均价5000元每平--中国国情
2011-06-17

厦门首批限价商品房7月起申请 均价5000元每平--中国国情
杏北锦园居住区限价商品住房项目 吴晓平/图

  厦门首批限价商品住房“杏北锦园居住区限价商品住房”配售工作将于7月1日正式启动,凡本市户籍的无房家庭或满30周岁的单身个人均可申请,申请时间为一个月,且申购不受收入和资产的限制。

  限价商品住房是由政府定价,限定销售价格,实施一房一价。它是为了解决厦门既买不起商品房、又够不上保障性住房条件的“夹心层”群众的住房需求。

  本批次杏北锦园居住区限价商品住房共计供给房源1092套,房源为54—129平方米的一房、两房和三房,均价为每平方米5000元。

  按规定,限价商品住房自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之日起8年内不得上市转让。

  申请时间为一个月,截至7月31日,具体申请受理工作由各区、各街道办组织开展,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负责申请受理审核工作。想申请限价商品房的市民可于6月20日到市建设与管理局网站下载《厦门市限价商品住房 (杏北锦园居住区)申请表》,或6月27日到实际居住地居委会领取申请表。

  申请截止后,市建设与管理局将组织进行公开摇号,肯定所有申请人的申请人次序号,作为购房资历和选房次序依据。随后,市建设与管理局将通过复核、公示等程序肯定申请人的购房资历,组织申请人办理选房购房手续。

  据悉,今年内厦门还将开工建设11200套限价商品房。房源 1092套54—129平方米

  杏北锦园居住区位于集美区集灌路东侧锦园居住区一、二、三组团,有学校、商场等配套,公共交通较为便利。该项目属存量政策性住房,已竣工并具备交房条件。

  此次厦门首个限价商品住房共14栋、1092套,其中一房型27套,建筑面积54.76-68.58平方米;二房型279套,建筑面积76.76-94.42平方米;三房型786套,建筑面积97.21-129.57平米。价格 均价每平方米5000元

  均价每平方米5000元,这批限价商品房的价格并不贵。

  据了解,杏北锦园居住区限价商品房销售均价每平方米5000元,实施一房一价,并按房屋楼层、朝向制订每套住房具体销售价格,最高价每平方米5860元,最低价4200元。

  选房

  公开摇号肯定购房人

  推出的1092套限价商品房,将通过公开摇号等方法肯定购房人和选房次序。

  须要说明的是,此次限价房配售不实施申请轮候。也就是说,申请首批限价商品住房的申请人,若是在摇号环节没有摇到,意味着这次与限价商品住房无缘,只能重新申请。

  此外,若已取得购房通知书的申请人放弃选房、购房的,由其他申请人按次序号依次递补。

  哪些人可以申请

  无房户只要一人有厦门户籍

  这次限价商品房的推出,申请准入条件更为宽松:面向本市户籍的无房家庭,不像其他保障性住房那样,对收入和资产条件做出种种限制,对过去有无房产交易也不会追究。

  根据规定,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需共同申请;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厦无住房。关于本市户籍无房户的界定,市建设与管理局住宅办主任邹梦林说,在申请期间名下无房产就是无房户,就可以申请。

  据介绍,此次限价商品房政策的宽松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首先是户籍,共同申请人没有户籍要求。原来,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各类保障房需申请人都有厦门户籍。此次申请限价商品房,只要申请家庭中一个人有厦门户籍即可。

  其次是申请人没有户籍入厦方法限制。原来,申请保障性住房规定,凭借购房入厦门户籍的这部分人不许可申请。这次没有限制,也许可这部分名下无住房的人申请限价商品房。

  单身满30周岁可单独申请

  以往,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条件要求满35周岁以上的单身人士。这次,单身年满30周岁的可以个人名义申请,年纪按公布的申请截止日计算,即1981年7月31日之前出身的即符合年纪限制。

  此外,申请家庭的家庭成员人数与配售房型无关。“你一个人,但要选择三房的房子,只要有这个房源,就可以,这在以往是不许可的。”

  退出保障性房租赁也可申请

  现已承租保障性租赁房等政府优惠政策性住房的家庭,在按规定向租金补贴部门申请暂停租金补贴,并按市场租金尺度缴交租金后,视为退出原承租的住房。经由市公房管理中心出具退出保障性租赁房证明后,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置限价商品住房。若未取得限价商品住房的,可以申请恢复租金补贴或租金优惠。

  已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性租赁房、经济实用住房、保障性商品房等保障性住房但未选房的家庭,符合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购置限价商品住房。但若在本次申请限价商品住房期间,参加廉租房、保障性租赁房、经济实用房、保障性商品房等保障性住房的选房及办理承租或购房手续的,则本次限价商品房的申请无效。

  作假

  5年内不得再申请保障房

  申请限价商品住房时,应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户籍、住房等情形,申请人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户籍、住房等情形的,一经发现即撤消购房资历。

  对于已购房的,由市建设与管理局收回住房,并依法追究相干义务。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家庭成员5年内不得再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住房。(记者 崔晓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