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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染指”保障房:有所为 有所不为--中国国情
2011-05-06

  国资委日前下发《关于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央企要积极争夺地方支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

  网民表现,引入央企这一有生力气,将对资金紧张、资源不足的保障房建设范畴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不过,央企擎“尚方宝剑”入场后有可能与民争利。因此,央企应当厘清利益边界,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

  正方:央企有必要驰援保障房

  署名“田步亮”的博客文章说,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不仅是投资工程,更是民心工程和各地的德政工程。对此,中央的决心是史无前例的!央企,作为国有企业的御林军,在私人企业无法有效施展作用的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及基础工业部门大有作为,也应当大有作为。

  中国网网友说,央企参与保障房建设是一件大好事、大实事。但是,一方面,要依照温家宝总理提出 的 “ 讲 规 模 、 讲 配 套 、 讲 质量”,做好保障房建设工作,另一方面,要把好事做好、实事办实,尽量减少各种负面影响。只有这样,央企参与保障房建设的作用才干得到最大限度的施展。

  反方:央企应离房地产远点

  署名“叶檀”的博客文章说,央企是保障房的建设者,还是低价房的分享者,不厘清边界,央企参与保障房建设就不是好事。央企还是离房地产远点好,无论是保障房,还是商品房。央企很可能借参与保障房建设,扩大在房地产范畴的地盘。不厘清央企参与保障房建设的方法,央企参与很可能成为抢夺社会资源之举。

  上述博文说,与其如此暗度陈仓,还不如直接树立公开的市场机制,改变土地性质的溢价,由政府招标建设保障房,以免企业得了廉价还卖乖,与政府联手树立战略同盟,市场不像市场、保障不像保障。只要保障房有制度性溢价,尽管利润低,但风险小,定会有商人供给优质的服务,何必来个央企总发动?

  署名“江南醉”的博客文章也说,国资委作为政府直属机构,下文号令央企参与保障房建设市场,此举感到有点与“民”争利!此外,我们需小心央企进一步布局楼市。在一位不愿具名的开发商看来,在央企“退市”艰苦的大背景下,保障房建设有可能成为其留在楼市的契机。除获准进入楼市的央企以外,还应小心其他央企借机投入房地产开发,从而再度造成市场的不公正竞争。

  不争地盘 不争财富

  有网民以为,央企涉足保障房范畴应充足施展其资金雄厚、资源丰富、调度方便的优势,充任纾困角色,而不是争地盘、争财富。

  中国网署名“谭浩俊”的文章说,央企参与保障房建设要做到“四不争”:

  首先,不与民争利。央企在参与保障房建设中,应充足斟酌群众利益,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适度让利于群众。

  第二,不与民营资本争地盘。央企在参与保障房建设进程中,应做到不与民营资本争地盘,而是平等、公正地与民营资本进行适度竞争。

  第三,不与地方政府争政策。眼下,地方政府除了须要承担沉重的保障房建设任务外,仍然把“土地财政”作为筹集建设资金的主要手腕。其中,如何吸引央企参与地方土地的开发也是重要途径之一。在这样的情形下,央企凭借着壮大的资金实力,极有可能成为各地争夺的重点。央企在参与保障房建设中,不能向地方狮子大启齿,要求各种各样的优惠政策。

  第四,不与实体经济争资金。一旦央企大规模的介入到保障房建设之中,金融机构必定会簇拥而上。那么,大批资金极有可能流入到央企的口袋。

  (记者 于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