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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奇迹”的111元一场关于中国居民住房月支出数据的魔术--中国国情
2011-05-06

  国家统计局又出“雷人”的数据了,这次一项111元的数字,又一次激起一片沸腾。

  国家统计局日前公布的2010年国民经济核算中对居民消费支出的统计结果,月均1123元的支出中,每月住房支出仅为111元,排在衣食住行的末位。统计结果中,占比最多的前四位分离是食品类月支出400元,交通和通讯类支出165元,教育文化娱乐服务类支出136元以及衣着类支出120元。

  “人均居住月支出111元”,网上舆论清一色表现:打死你我也不信。

  上海网友MM豆友每个月的开销除去住房,也要2000-3000了,远远不止1123元,这数字实在奇异,难道我们又“被平均”了?

  四川省资阳市网友友统计局也没说错,只是没提到有7亿居住在农村的人不用租房、买房。

  北京市网友友记得去年房价涨一倍的时候,它出的数据是:“房价同比上涨1.5%”!!

  广西南宁市网友教育文化娱乐服务类支出136元???每月住房支出仅为111元!!!这些也许是天堂的生活水准吧?或许把全国的农民兄弟的开支拿来平均凑数,那我们的生活费开支,每月行把那些包含完也许111元就有多了。

  统计局对于这一数字的官方解释是:中国现行统计城镇居民居住支出包含水电燃料费、房租、物业费等,但不包含购建房支出和自有住房虚拟租金。“人均居住月支出111元”是租房户和自有住房户的居住支出均数。调查样本中,自有住房户比重超过80%。

  统计局核算司司长彭志龙针对各界质疑,回复了一堂经济课:国民经济核算中居民居住类支出的算法和CPI中的居住类支出算法不同CPI中的居住类支出包含水电气、建房和装修、贷款利率和物业费以及房租4大块,而国民经济核算中的自有住房服务消费等于当期发生的房屋维修支出、折旧费、物业管理费之和,略小于CPI的计算范围。这其中根本没有涉及“实际房租”的概念,只是用“折旧费”来体现房租。而在近年来房地产价格一路飙升的情形下,依照多年前较低时候的房产成本价格折旧体现的房租价格,必定会与当下的房地产价格产生较大差别。

  同样关于“人均居住月支出”的调查,搜房网的数据表现,26.3%的受调查者表现每个月用于住房的支出在1000元-2000元之间;73.7%的受调查者表现每月住房方面的支出对家庭压力非常大;并且94%的受调查者不信任这份调查数据。

  质疑:月消费支出1123元,能消费什么?

  网民疑惑111元的月房屋支出,更疑惑1123元的居民消费总支出。实际上,对于许多城市蚁族、夹心层而言,1123元都根本不够他们的基本生活费用。

  按一线城市生活尺度计算,以公共交通为主要出行方法的人,每天8元,每月22个工作日即176元;通讯费100元;按平均每顿饭10元计算,每个月吃饭开支为900元;至于教育文化娱乐,上班族是很难享受到特别时段优惠票价的,即使只看一场电影,也要破费60-80元不等,加上图书、报纸等开销,这方面的费用估算在200元;至此,月消费类支出总和已经远远超过1123元。

  那么“住”呢?水、电、煤,房租、物业管理费,哪一样不须要消费?

  背景:个税起征点与国民经济核算结果挂钩?

  依照财政部的解释,3000元个税免征额的计算依据是依照国家统计局的国民经济核算结果,2010年度中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123元/月,按平均每一就业者负担1.93人计算,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消费性支出为2167元/月。

  国际通行的个人所得税立法原则是:人民的基本生活费用不得征税。而现在3000元的个税免征额是否能够涵盖当前城镇居民衣食住行的基本成本?

  专家建议,解决问题的思路也许不在免征额本身,而在于设计合理的税前扣除项,“进步起征点并不能真正体现税负公正,各种专项扣除才是本质问题”。